• 索 引 号: SM01903-1200-2019-00012
  • 备注/文号: 梅东街〔2019〕20号
  • 发布机构: 列东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2-12
列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东街〔2019〕20号
来源:三元区列东街道 时间:2019-12-12 16:36

各社区、列东村,有关重点企业:

  《列东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列东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2日

 

 列东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街实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即日起在全街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分为综合整治、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其他行业领域整治。综合整治主要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主要解决源头管理失控、监管责任悬空、本质安全水平低下、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消防等其他行业领域也按照行业实际列出了整治重点,具体整治重点及责任单位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共3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2月20日)。各社区、列东村和有关科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措施,围绕对照综合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精准施策,闭环管理。

  第二阶段:检查执法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各社区、列东村和有关科室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抽查和调研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请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立即严肃执法,督促企业对事故隐患做到闭环管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3月底)。2月21日至3月21日,各社区、列东村和有关科室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区安办负责对集中整治行动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及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社区、列东村和有关科室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社区、列东村和有关科室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切实纠正个别部门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要强化培训指导,对全面自查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的企业负责人由区安办汇总至市安办,统一由省安办组织培训。要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三)严肃严格监管执法。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区安办将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要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等。

  附件: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内容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一)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三)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三明市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四)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五)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集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规划不符合我区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

  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冬季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严查没有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引发高空坠落事故、车辆管理不到位引发工程车辆事故;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严厉打击“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等非法违法行为;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等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有效管控,加强通航密集区、施工作业区、事故多发区及桥区、客渡运航线等重点水域巡航检查,突出涉客船舶、危险品船舶等重点船舶安全监督,严厉打击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强化非法采运砂及“非标船”(乡镇船舶)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地下矿山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

  消防。针对冬春季火灾风险特点,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和违规用火等问题;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用火用电、餐饮后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文物建筑特别是宗教寺庙违章动用明火,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 、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燃气。重点整治气站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冶金。重点整治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辩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控制各种大型活动的审批,防止踩踏拥挤。

  此外,房屋安全、能源(电力)、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民航、水利、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学校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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