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3-1200-2018-00002 文号元交安监〔2018〕2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8-01-08
标题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元区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三元区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3-1200-2018-00002
文号 元交安监〔2018〕2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8-01-08
标题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元区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三元区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元区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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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三元区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加强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加快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的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三元区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8 日

 

三元区交通运输行业

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降低和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交通运输的经验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安全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系统治理,采取制度机制、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切实把源头治理挺在安全风险管控前面,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十三五”末,基本完善以制度机制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企业自控、社会参与和行业监管为手段的安全风险预防预控体系,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分类、分级管控、在线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联动,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预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实施依据。

1.《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7〕38 号)。

2.《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26 号,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3.《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82 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60 号)。

5.《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安〔2017〕48 号)。

6.《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行业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安〔2017〕51 号)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

(一)强化重点领域企业源头管控

1.落实道路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管控措施。按照省道安办《关于切实加强客运企业安全源头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知》(闽道安办〔2016〕32 号)要求,紧密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违法行为查处、加大宣教力度。

2.落实水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源头管控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防控职业病危害。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闽交安〔2017〕47 号),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警示标示,加大对职工的宣传教育

(二)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4.依法严格执行重点领域准入制度。对道路水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高危领域,在严格准入的同时,同步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5.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鼓励安全生产条件好和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6.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公路新改扩建项目、水运建设项目等执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三)强化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安全准入

7.提升交通运输安全技术标准。完善大型客车、旅游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强化动态监控系统应用管理;提高客船建造、逃生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严禁在客船改造中降低标准。

(四)建立特殊场所安全管控制度

8.加强车站、码头等大型交通枢纽设施状态和运营状况监测,及时掌握人流密度,合理控制客流承载量。

(五)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9.提高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业高危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严格把好准入关。

10.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11.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技能。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考核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客货运车辆驾驶员职业要求,进一步加大客货运驾驶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培训。

三、探索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一)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形式

12.推动风险分类和分级。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我区交通运输风险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工程和其他风险等五个类型;交通运输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四个等级。已开展的试点工作中风险类型和等级不一致的,沿用原标准。

13.探索风险辨识和评估。我区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地方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另有标准的,可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积极学习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的相关探索。

14.成立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我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属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风险管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体系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安办。将风险管控工作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工作。

15.规范重大风险管理程序。企业对辨识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应单独建立清单和专项档案,向属地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全面推动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16.深化施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持续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港口工程风险评估指南和相关要求完善施工企业风险评估机制。

17.学习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试点经验。学习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维修企业、出租车企业、驾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试点经验,探索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

四、深化交通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18.规范工作机制。公路水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实施,地方政府或部门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19.规范分类分级。根据交通运输部标准,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隐患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工程和其他隐患五个类型;分为重大和一般两个等级。

20.规范判定标准。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依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标准执行,地方政府或部门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鼓励各地试点探索隐患排查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二)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21.学习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联网系统试点经验。学习泉州等地企业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试点经验,推动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2.执行重大隐患治理程序。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应向属地交通运输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职代会进行“双报告”。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专项方案,整改完成后企业应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成立隐患整改验收组进行专项验收。重大隐患整改验收通过的,企业应将验收结论向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备,并申请销号。

五、工作步骤与要求

(一)工作步骤

1.宣传部署(2017 年12 月-2018 年3 月)。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隐患治理暂行办法》宣贯工作,提高各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识。

2.重点推进(2018 年3 月-2018 年12 月)。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在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和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率先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总结2011 年以来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的经验,积极学习泉州市道路运输领域试点经验。

3.深化实施(2019 年1 月起)。各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推动全行业企业健全完善内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安全风险开展全面的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并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作用对重大安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控和风险预警;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和区安办开展相关信息化建设。

(二)工作要求

1.强化机制创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各单位要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辅助相关工作开展。要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等方式,加强适合我区的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机制研究,不断增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强化智能技术应用。各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应充分考虑企业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功能,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鼓励企业开发和推广内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使用具备自动监测、报警功能的信息系统开展日常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工作。

3.强化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每季度末要及时总结本领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及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下一季度首月1日前报送局安办,每年12 月15 日前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我局将结合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等,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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