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7-0300-2019-00013 文号元卫〔2019〕4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19-06-18
标题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7-0300-2019-00013
文号 元卫〔2019〕4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19-06-18
标题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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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卫基层发明电〔2019〕127号)精神,现将《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8日

 
  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果,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群众对项目的获得感和参与积极性,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卫基层发明电〔2019〕12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基本公共卫生人人参与 和谐健康生活家家受益
  二、宣传时间
  2019年6月17日-7月15日
  三、宣传对象
  辖区常住居民,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结合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二)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渠道,重点提高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家庭医生要面向服务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政策、服务内容等宣传,提高群众签约吸引力。
  (三)宣传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信息。对提供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信息等进行公示,使居民更方便、快捷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宣传形式
  (一)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在当地主流媒体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各地也可围绕宣传主题自行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和海报。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栏刊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题宣传内容,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有关的宣传标语、海报或横幅。
  (三)举办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期间要采取现场签约、义诊咨询、健康科普、全民健身等形式,在辖区集中开展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
  (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辖区单位、学校、企业联系,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题讲座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签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获得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作,结合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开展现场签约、咨询义诊、疾病筛查、专题讲座、救助帮扶和关爱慰问等活动,把健康科学知识送给群众,将社会关爱带给百姓。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模式,全方位、多途径、多层次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突出做好重点人群的宣传,有针对性的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量身定做适宜的宣传内容。同时,注重宣传效果,确保项目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知晓率与获得感。
  三、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单位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影像、图片、典型事迹等资料,总结先进经验及成果,并于7月15日前将总结、统计表(附件1)、照片资料、家庭医生典型事迹等报送至区卫健局基层卫生股。
  联系人:黄桂芳,电话:8337025,电子邮箱:18359059653@163.com

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卫基层发明电〔2019〕127号)精神,现将《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8日

 
  三元区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果,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增强群众对项目的获得感和参与积极性,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卫基层发明电〔2019〕12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基本公共卫生人人参与 和谐健康生活家家受益
  二、宣传时间
  2019年6月17日-7月15日
  三、宣传对象
  辖区常住居民,以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
  四、宣传内容
  (一)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结合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
  (二)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渠道,重点提高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家庭医生要面向服务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签约服务政策、服务内容等宣传,提高群众签约吸引力。
  (三)宣传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信息。对提供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信息等进行公示,使居民更方便、快捷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宣传形式
  (一)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在当地主流媒体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各地也可围绕宣传主题自行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和海报。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栏刊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题宣传内容,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有关的宣传标语、海报或横幅。
  (三)举办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期间要采取现场签约、义诊咨询、健康科普、全民健身等形式,在辖区集中开展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推广活动。
  (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辖区单位、学校、企业联系,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题讲座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场签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获得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居委会、学校、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和协作,结合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开展现场签约、咨询义诊、疾病筛查、专题讲座、救助帮扶和关爱慰问等活动,把健康科学知识送给群众,将社会关爱带给百姓。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模式,全方位、多途径、多层次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突出做好重点人群的宣传,有针对性的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量身定做适宜的宣传内容。同时,注重宣传效果,确保项目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知晓率与获得感。
  三、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单位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影像、图片、典型事迹等资料,总结先进经验及成果,并于7月15日前将总结、统计表(附件1)、照片资料、家庭医生典型事迹等报送至区卫健局基层卫生股。
  联系人:黄桂芳,电话:8337025,电子邮箱:1835905965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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