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403-0300-2010-00014
  • 备注/文号: 富街综[2010]32号
  • 发布机构: 富兴堡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10-07-14
富兴堡街道办关于印发2010年富兴堡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计划
富街综[2010]32号
来源:三元区富兴堡街道 时间:2010-07-14 10:20

2010年,我街道将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关于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辖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街道实际,现制订2010年富兴堡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开展辖区流域工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事项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有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辖区内东牙溪流域富兴堡段水域功能达标率95%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东牙溪流域富兴堡段水域整治工作顺利实施,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富兴堡段水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主任苏奕泰同志任组长,街道办副主任张绍铃同志任副组长,永兴社区居委会主任邓春莲、富文社区居委会主任刘珍、富兴社区居委会主任洪丽清、东霞社区居委会主任罗丽华、新南社区居委会主任刘红、富兴堡街道办公室专干罗维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罗维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开拓思路,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有效配置资源,明确投资主体,坚持“谁污染水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水补偿”的原则,引导企业投入资金,实施污染治理。二是加强流域污染治理项目的策划与对接。充分运用项目带动战略,根据项目的重点和难点,争取列入省、市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治理资金盘子。三是根据省政府制定出台的水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角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的支持,保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力度落到实处。

2.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加大项目核准力度,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辖区内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未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的新、扩、改建项目依法查处,对已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但排放不能达标的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治理;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验收专项清理检查,提高环保验收率,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从严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落后淘汰的工艺设备和取缔后反弹的企业。严管“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二是加强督办监察力度。建立内部通报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加强指导,了解掌握各社区、各部门整治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重要情况提交整治领导小组审定;健全会议制度,加强与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互动沟通;强化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促进流域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实施年度考核,由街道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流域整治年度考核,监督落实有关考核结果奖惩措施。

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办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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