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三明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医保规〔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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