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16-10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 元文体旅〔2023〕102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8-15
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体育器材设施管护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局相关股室、少体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体育器材设施管理工作,现将《三元区文旅局体育器材设施管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8月15日
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体育器材设施管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体育器材设施的管护,充分发挥器材设施的体育服务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体育器材设施是指由上级部门下拨、社会捐赠和局资金购置的体育器材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上级部门下拨、社会捐赠和局资金购置的体育器材设施。
第二章 管理单位和职责
第四条 局负责本单位的体育器材设施管理、维护,要建立巡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巡检,切实管好用好维护好体育器材设施。
第五条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等受赠单位,负责对配建受赠在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体育器材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 管理单位应对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体育器材;
第三章 维护及台账管理
第七条上级部门下拨、社会捐赠和局资金购置归属局所有的体育器材设施,单件器材设施在1000元以上的按《三元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登记录入。
第八条 损坏器材须应及时按规定报损注销,申请添置体育器材设施。
第九条因工作所需外借器材设施必须严格履行必要手续,使用结束后,应及时主动如数归还,不得擅自转借。
第十条 捐赠的器材,提供器材的体育主管部门应与受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器材产权、管理维护要求以及器材种类、数量等事项。
第十一条 局所捐赠的体育器材设施须与受赠单位签订《体育健身器材设施使用协议》和《体育健身器材设施接收单》。
附件:1.《体育健身器材设施使用协议》
2.《体育健身器材设施接收单》
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体育健身器材设施使用协议
:
为构建和谐社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场地和设施建设,我局赠送贵单位
,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我局赠送 器材,产权单位为 。
二、贵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器材,加强巡查,防止被盗、被破坏,做好资产登记、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要组织引导广大群众进行科学锻炼,以防止盲目操作引起伤害事故,确保锻炼者安全。如不科学合理使用健身器材进行锻炼,一切后果自负。
四、器材必须按规定在原指定地点统一科学安装,所安装器材不得随意移动,如需搬迁等应经我局同意。
五、保修时间内器材如有损坏修理,应及时上报我局,以便与维修人员联系维修,联系电话:0598-8293321。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赠送方与接收方各持一份。
接收单位: 赠送单位: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体育健身器材设施接收单
赠送单位 |
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
接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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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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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8-8293321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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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项目 清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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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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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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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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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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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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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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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以上产品免费质保期按厂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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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单位 |
签字: 供货时间: 单位盖章: |
接收单位 |
签字: 我单位已将上述器材纳入资产管理。 接收时间: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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