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9-1000-2022-00023
- 备注/文号: 元财农指〔2022〕110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1-24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71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补助资金103.72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该资金待2023年度金库开启后拨付你单位。
请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要求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乡村振兴试点村发展。
三元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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