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00-1000-2022-00057
  • 备注/文号: 元政文〔2022〕123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07
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元政文〔2022〕123号
来源:三元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07-07 19: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三元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277


三元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积极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2145号),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明政教督办〔20222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以区统筹,改造薄弱、均衡发展的要求,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为重点,以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水平为载体,以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为抓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进一步缩小校际间、城乡间和区域间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让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两年的努力,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扎实推进下,我区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标准,实现区域内学校布局科学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五化”发展目标。

(一)学校布局科学化。在遵循教育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确保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持续加强对学校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的整改和建设。力求通过规范、科学的项目建设,确保学校数量、规模跟上城市化发展步伐,满足生源急剧增加需求。

(二)办学条件标准化。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学校管理标准化建设,确保学校校舍、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后勤保障设施等全部达到指标配置要求。加快“双数双智”建设步伐,推进管理和教学的信息化。

(三)师资配置均衡化。教师编制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各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形成制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各校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符合指标要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教育管理精细化。积极构建有显著特色,符合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实际需要的教育管理制度体系。用精细、科学、规范、人文化的现代管理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五)教育质量优质化。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双雁阵双航线”优质均衡发展改革,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加快学校特色内涵建设,构建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429日—2022916日)

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领会督导评估指标,做好项目任务责任分解。二是成立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职责,下达项目任务。三是大力宣传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努力营造创建迎检的浓厚氛围。

(二)整改提高阶段(2022 9 19 日—2023 9 18日)

区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三元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立足体制机制创新,强化责任担当。区教育局牵头对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中小学校工作进行阶段性督查,对照标准,找出差距,形成整改意见后反馈至各单位,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提升,促进我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如期落实达标。同时邀请市有关领导、专家到我区现场指导工作。

(三)区级自评阶段(2023 9 19 日—2023 12 29 日)

对本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按照督导评估标准逐一调查取证,收集原始信息。依据收集的信息对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综合分析,量化评分,总结经验和成效,发现困难和问题,明确整改重点,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评报告。

(四)接受评估阶段(2024 1月——)

一是符合“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申报条件、自评结果达到督导评估标准后,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核查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二是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核查意见为符合“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申报条件、达到督导评估标准后,由市政府致函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申请省级督导评估,并报送申报材料。三是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对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评估(时间待定)。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后,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报送教育部申请审核认定。教育部将根据审核结果,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进行认定并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区人民政府负责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到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校严格对照标准,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

(二)严格标准,实事求是。要对照评估指标,逐条逐项进行认真仔细、实事求是的核查。申报数据要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年报)为准,各项数据要真实可靠,反对弄虚作假。

(三)强化督查,销号整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加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回应关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校要多形式地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的宣传工作。同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高公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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