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通知》(闽财综指〔2020〕4号)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综)指〔202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54万元,款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预算科目。 该项资金专项用于2020年第一批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涉及户数4865户、楼栋数135栋、建筑面积35.83万平方米),请严格按照《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规定执行。同时,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及时上报项目实施动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元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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