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竹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发挥我区竹资源优势,补足产业发展短板,切实将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方向,打造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明确竹产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我区竹资源优势,着力做好“竹产业”、“竹科技”、“竹工艺”、“竹文化”四篇文章,做大做强做优竹产业,逐步实现从资源优势到产业优势的转变。力争至2025年基本建成链条完整、集约融合、特色鲜明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二)明确竹产业建设方向。围绕创建全省现代竹业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按照“主攻二产、带动一产、创新三产”的发展思路,将竹产业作为我区特色富民产业来发展,选准重点发展领域,着力建设一批创新力和带动力强的绿色发展项目,提高竹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构建三元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明确建设重点,打造全链条产业体系
(一)做优竹产业链条。围绕我区竹产业链中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聚力“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突出高端重组竹结构材、环保竹新材料、竹家居工艺品设计制造等领域,借助沪明合作、山海合作平台,紧盯上市企业、大型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重点企业和项目,提升产业优化,补齐产业短板,做优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林业局、国资金融办)
(二)促进竹林集约高效经营。依托现代竹业重点县建设,推广竹林生态化经营、笋竹培育新技术,鼓励高价值小径竹资源培育和丰产竹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竹林FSC森林认证,开发竹林碳汇,促进竹林可持续经营,提升竹林价值。加快林改步伐,支持培育以林下经济、产品开发为特色的家庭林场和集约型专业合作社。鼓励龙头企业以“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竹林经营培育,提高经营效益。到2025年,每年新增或完善提升新型竹林经营主体2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
(三)提升笋食品加工水平。做强清水笋、炭烤笋等传统优势笋制品,开发笋预制菜、速冻笋、生烤笋等新型笋制品和功能化、个性化健康笋食品,推广使用电烤笋、蒸汽煮笋等设备工艺,加快提升加工生产技术水平。加大笋制品企业扶持力度,引导笋制品企业引进全自动化生产线,到2025年,争取培育1家自动化数字化生产的高端笋制品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采取“一企一策”等帮扶措施,加大成长型、创新型中小竹企培育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工厂+基地+农户”的产业联接模式,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渠道,畅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到2025年,争取培育2个年产值亿元以上笋竹加工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五)完善产业配套体系。遵循“因地制宜、因需建设、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原则,以乡(镇)为单位,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结合笋竹资源现状,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竹材(笋)物理分解点。到2025年,新建竹山分解点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
(六)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发展竹重组板材、竹家居生活用品、笋制品等优势产业,引导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构建特色产业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林业局、发改局、商务局)
(七)发展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竹产品创新提升,推进高耐寒户外重组竹板材、高强度重组竹动车厢板、多规格异型竹家居用品、生烤笋系列产品等新产品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科技局、林业局)
三、推进融合发展,增强竹产业发展活力
(一)推动竹生产标准化。加强与福建省竹产业标准化委员会合作,支持和鼓励区内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竹材标准和竹产品标准研究制定。引导企业积极生产竹标准材,推动大规模应用。引导企业开展竹绿色产品认证国际互认合作。到2025年,争取培育1家以上竹标准材加工大型企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二)推动竹营销多元化。发挥林博会、竹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及贸易促进机构、行业协会作用,拓展国内国际贸易渠道,畅通笋竹产品内外循环。鼓励笋竹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直播带货,推广本地特色“网红”笋竹产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竹产品品牌化。鼓励企业申报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等荣誉,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成立行业协会,充分利用“万寿岩”公共商标(集体商标),实施“公共品牌”+“自主商标”的“双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在境外申请注册商标,促进企业从贴牌生产向创建自主品牌转型。引导出口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各乡镇)
(四)推动竹文化产业化。支持将竹文化与文旅康养、乡村建设、地方美食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特色竹文化网红打卡地。推动竹文化、竹创意进入社区等公共服务场所。支持企业开发竹艺根雕、竹盆景、竹灯等文创产品。积极在现有景区、景点、酒店、民宿中融入竹元素,新建一批特色竹文化景观。(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教育局、林业局)
四、实施创新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一)集聚创新资源。引导区内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对竹产业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打造竹产业创新基地。加强竹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采取多种方式吸引高端人才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
(二)推广创新应用。支持区内机械制造企业开展竹采伐、运输及配套生产设备研发生产。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竹林机械申报农机购置补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组建机械化服务专业队伍,提供竹林病害防治、竹林采伐、抚育施肥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竹农负担。支持竹产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研发优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乡镇)
(三)加强成果转化。推动竹产业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竹材防霉阻燃、病虫害生物防治、笋竹产品检测、加工机械研发等科技攻关。支持笋竹企业申报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
五、推广“以竹代塑”,推进新业态发展
(一)加强“以竹代塑”产品研发。支持企业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竹家居生活用品、竹户外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等业态发展水平。聚焦公共机构、住宿餐饮、生活服务、文旅康养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文创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产品设计和技术合作,不断丰富“以竹代塑”新产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
(二)培育产业新生态。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开展“以竹代塑”产品标准制定、品牌建设等工作,夯实“以竹代塑”发展基础。鼓励全区主要竹产区因地制宜拓展产业链,鼓励发展竹产业循环经济,推行全竹利用产业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三)开展推广应用。编制全区“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鼓励行政、日用、文旅、建筑等领域使用竹制文具、餐饮用具、家居生活用品、装饰建材、办公用品等替代相应塑料制品。(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文旅局、国资金融办、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加大“以竹代塑”科普宣传,广泛宣传“以竹代塑”产品绿色、低碳、环保的优良特性,引导公众形成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购买“以竹代塑”产品的生活习惯,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组织举办“以竹代塑”进社区、进商圈、进公共机构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打造全民用竹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林业局)
六、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
(一)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将竹产业发展列入林长制、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投入机制。用好用活中央、省、市支持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责任单位积极向上争取竹产业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林业局、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人才用工保障。每年定期举办培训班,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培养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为企业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与提升服务。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各级科研人员深入产业发展一线,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林业局)
(四)强化用地保障。盘活土地存量,鼓励利用农村“四荒”地及闲置建设用地发展竹产业,保障重大竹产业项目、竹林生产经营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需要。竹产业相关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符合条件的竹材(笋)分解点纳入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林业设施用地范围,由区林业局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
(五)加强金融支持。建立竹产业融资项目储备库,加强竹产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和产品创新力度,推广“福林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满足竹产业各类主体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竹产业企业(项目)申报认证绿色企业(项目)。鼓励建立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竹产业承保体系,为林竹生产提供风险保障。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投资竹产业。(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办、林业局、发改局、各乡镇)
(六)优化管理服务。支持创建服务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中心,提供政策咨询、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等公共服务。解读宣传好竹产业发展政策,简化竹产业发展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完善竹产品质量评价和追溯制度,保障我区竹产品的优质形象。(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三元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2.三元区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三元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组 长:蔡明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健 区发改局局长
翁 晖 区工信局局长
许志敏 区财政局局长
邓光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卜剑明 区商务局局长
龚小平 区文旅局局长
黄 亮 区林业局局长
张 宁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邓庆忠 区教育局局长
施泽斌 区人社局局长
黄伟明 区科技局局长
韩国洪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晓文 区住建局局长
李建闽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国章 区国资金融办主任
庄万强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晓辉 陈大镇镇长
熊雪珠 洋溪镇镇长
吴 建 莘口镇镇长
陈善鸿 岩前镇镇长
郑晨毅 中村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局黄亮局长兼任,联络员:谢金良、陆 军,联系电话:8093521,邮箱:syswyyb@126.com。
附件2
三元区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领域 |
工作内容 |
年内进度安排 |
牵头 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促进竹林集约高效经营 |
1.持续推进丰产高效生态竹林建设,建设丰产高效竹林集成示范片 |
建设丰产高效生态竹林5000亩 |
林业局 |
莘口镇、中村乡 |
2.推动竹林开展有机竹林认证、FSC森林认证。 |
支持和指导企业开展有机竹林认证、竹林FSC森林认证。 |
林业局 |
莘口镇、洋溪镇、中村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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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竹林生态化改造,有效调整林种结构。 |
实施竹林下套种乡土阔叶树200亩 |
林业局 |
莘口镇、中村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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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进竹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
维修竹山机耕路214公里,新建蓄水池及配套灌溉系统26个520立方米。 |
林业局 |
莘口镇、中村乡 |
|
5.大力发展新型竹林经营主体 |
新增或完善提升新型经营主体2个 |
林业局 |
各乡镇 |
|
6.强化笋产业基础保障,保持每年鲜笋产量在4万吨以上。 |
2024年鲜笋产量在4.5万吨以上。 |
林业局 |
各乡镇 |
|
二、做优竹产业链条 |
1.围绕产业链中下游环节和缺失环节,完善招商地图,编制招商手册。 |
聚力“延链补链强链”,编制《三元区竹产业招商手册》。 |
林业局 |
工信局、商务局 |
2.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引进重点企业和项目,不断延伸产业链。 |
开展以商招商,利用沪明合作、山海协作以及林博会等政策与平台开展招商活动。 |
林业局 |
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各乡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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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企业成长培育计划,扶持壮大企业发展。 |
支持培育福建永庆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专精特新”企业;支持培育福建吉兴竹业有限公司年产值突破亿元。 |
工信局 |
发改局、林业局、岩前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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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促进竹产业发展。 |
协助福建永庆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落实项目用地,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推进源鑫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竹制家居工艺品生产项目建设,力争上半年投产。 |
工信局 |
发改局、林业局、岩前镇、中村乡 |
|
5.完善竹产业配套体系。 |
根据“因地制宜、因需建设”的原则完成竹材产区竹山分解点选点建设3个以上。 |
林业局 |
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岩前镇、洋溪镇、中村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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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笋食品加工水平 |
1.推广使用电烤笋、蒸汽煮笋等设备工艺。 |
购置安装电烤笋和蒸汽煮笋设备219台。 |
林业局 |
中村乡、莘口镇 |
2.引导笋制品企业引进全自动化生产线。 |
争取培育1家自动化数字化生产的高端笋制品企业 |
工信局 |
各乡镇 |
|
四、加快三产融合,增强发展活力。 |
1.推动竹产品品牌化建设。 |
服务指导福建吉兴竹业有限公司、福建永庆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等规上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 |
林业局 |
岩前镇 |
2.推动竹生产标准化。 |
培育引导福建吉兴竹业、永庆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竹标准材,开展竹绿色产品认证。 |
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
岩前镇 |
|
3.推动竹营销多元化。 |
利用林博会平台推动笋竹加工企业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推进源鑫竹木制品、农旺笋业等企业发展网络销售平台。 |
商务局、林业局 |
各乡镇 |
|
4.推动竹文化产业化。 |
积极在现有景区、景点、康养基地、森林人家中融入竹元素。 |
文旅局、林业局 |
洋溪镇、莘口镇、中村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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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创新能力,推动转型升级。 |
1.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
引导重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 |
科技局 |
工信局、林业局 |
2.加快竹机械推广应用。 |
支持企业开展竹产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研发,优先安排申报科技项目。 |
科技局 |
工信局、林业局 |
|
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
支持企业、院校联合开展研发科技攻关,支持企业申报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
科技局 |
发改局、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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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以竹代塑”业态发展。 |
1.加强新产品研发。 |
各乡镇对辖区内竹加工企业进行摸底,形成全区“以竹代塑”重点企业及产品清单,同时积极帮扶指导企业发展。 |
工信局 |
发改局、林业局、各乡镇 |
2.开展重点场景替代行动。 |
推进竹产品进景区、民宿、酒店、馆所、商超、街区,各乡镇(街道)各推出一个经营性场所作为先行先试点。 |
发改局 |
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国资金融办、各乡街 |
|
3.强化宣传引导。 |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加大对“以竹代塑”科普与宣传,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
宣传部 |
各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