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的通知
元政办〔202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林站规〔2021〕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7号)文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村推、乡聘、站管”的森林资源联防联动管护模式。现将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事项通如下:

一、护林员配备和条件

(一)护林员配备。村级护林员配置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管护的原则,以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为基础,综合考虑其他林地划定若干管护责任区。有条件的村按照林地面积每5000-10000亩划定一个管护责任区,每个管护责任区设一名护林员,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网格化,实现全覆盖。

乡镇(街)辖区内集体(个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由乡镇(街)统筹直接管护费和管费、统一聘用护林员负责管护。国有林(零星有林除外)由国有森林经营单位自行聘用护林员,并责管理。

(二)护林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秉公办事;(2)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熟悉责任区的地形和林情;(3)年龄原则上控制在 20 岁至55岁之间的男性、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在当务农的村民;(4)拥有工作必需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并取得使用相关交通工具的驾驶证件。

(三)优先聘用护林员的条件。在具备护林基本条件的前提,建档立卡的脱贫人口、低收入人口、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林业相关工作的人员以及复退军人可以优先聘用。

(四)不宜聘用护林员的对象。现任村主干、违法违纪人员、不适合野外工作的不得选村级护林员。

(五)护林员选聘办法。责任区所在村委会根据护林员选聘条件和差额1个的比例,向乡镇(街)护林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村级护林员,经领导小组考核合格的,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审核同意后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乡镇(街)聘任,并报区林业局备案。

(六)护林员聘用期限。村级护林员聘期限与村级组织换届相一致,实行年一聘制,按要求签订《管护合同》。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习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积极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天然林保护政策、森林防火知识,参加林业站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和培训,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巡护林木林地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对责任区内发生的盗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途等破坏林木林地行为,做到第一知情,及时报告当地林业站或森林派出所,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三)巡查野外违章用火。严格按照当地林业站的要求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巡查工作,遇森林高火险期,务必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四)巡视森林病虫害发生。巡查管护责任区内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将巡查情况报告当地林业站,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保护林业设施标志。管护责任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志设施的保护。

(六)明确责任区范围。要知晓管护责任区内有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林班、界址、地名、山路。

(七)落实网格化管理。每月在管护责任区巡山不低于15天、巡山里程和时间不低于规定的里程及时长,要保持通讯畅通,如实记载当天巡山记录,并反馈给当地林业站。

三、劳务报酬和保障

(一)护林员的经费来源。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中的直接管护费和管费;(2)乡镇(街)的财政补贴;(3入的助。

(二)护林员劳务报酬和发放。村级护林员劳务报酬原则上控制在1000—1500元/月,其中,基础报酬占 60%,每月底发放;绩效报酬占40%,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若林业站有安排执行应急重要任务时,可以给予护林员发放劳务补助,但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乡(镇)护林员劳务报酬由当地林站统一制表,经乡(镇)审核同意后,由财政所通过“一卡(折)通发放;街道护林由城区林业站统一制表,经街道审核,由区林站通过“一卡(折)通”发

(三)人身意外保险。乡镇(街)每年须给每位护林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其他工作保障。有条件的乡镇(街)可为护林员购置统一的巡护装备,并配备巡护标识、巡护手册、宣传品等必要的工作用品。

四、监督检查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区乡村三级林长,按照“村推、乡聘、站管”的原则,选和聘任村级护林员。乡镇(街)要把队伍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林长亲自抓、副林长具体抓,切实履行森林资源保护职责,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同时,要建立全覆盖的森林资源管护网络,全面落实网格化责任区的管理体系。

(二)强化监督检查。林业站是护林员管理的主体,实行站长负责制,强化责任监管,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护林员日常工作,检查和考核护林员制度的落实,考评护林员履职情况和管护质量。要强化护林员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提高素质,每月组织护林员召开一次以上的联席会议。同时,要加强与行政村两委的沟通,征求村两委和群众对护林员管护情况的意见或建议,监督护林员落实日常工作记录和手机运行轨迹记录。

区林业局要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和监督,指定森林资源站专人负责监管,建立日常监管记录,适时通报监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森林资源管护质量和护林员考评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从各乡镇(街)抽取一定比例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管护情况进行考核

乡镇(街)落实领导责任,安排人员负责护林员相关工作,组织检查护林员巡山管护成效,负责指导村级护林员队伍建设,督促林业站落实护林员管理工作,加强与区林业局沟通联系,实现森林资源联防联动

区财政和审计局加强资金使用的指导与监管。

(三)严格考核评价。由区林业局统一制定《三元区护林员考评细则》,各乡镇(街)根据本《通知》和《三元区护林员考评细则》要求,可以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护林员考评实施细则》,按照考评结果发放绩效报酬。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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