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元政文〔202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原梅列区党政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反馈意见,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其中4件规范性文件由于下列原因需要予以废止:(一)文件的主要内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二)文件出台前未经公平性竞争审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上述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1.《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列区废钢铁加工配送行业扶持办法的通知》(梅政文〔2018〕95号)

    2.《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列区企业资产按揭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梅政文〔2016〕138号)

    3.《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列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入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梅政文〔2018〕41号)

    4.《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列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梅政文201642号)

 

 

政策解读:http://www.smsy.gov.cn/zwgk/zcjd/202112/t20211208_17351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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