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01-02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 元政办〔2021〕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25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及“百日会战”工作的通知
元政办〔2021〕7号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时间:2021-01-25 21:21
 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道安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2020年南平“11. 11”和莆田“11.27” 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切实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确保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汲取较大事故教训

  (一)提高交通安全思想站位。2020年,沙县“5.22”、南平“11.11”和莆田“11.27”等事故暴露出部分地区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漏洞和短板。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二)深入分析研判抓好整改。要对周边市、县发生的几起较大事故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深入查找事故多发源头、苗头,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推动问题隐患“清零”。各乡镇各部门要真正承担起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加强道安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切实抓牢道安基础工作。各乡镇要加强道安机制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加强警保合作劝导站和劝导员建设与管理,推动劝导工作延伸至景区、园区、厂区、校区,在人车活动密集路段和时段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各乡镇要全面摸清和掌握通往城郊农家乐、小景区、寺庙、农牧场、果园、殡仪馆等道路状况。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滚动摸排“人、车、路”源头隐患,确保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

  二、落实综合整治措施

  (四)进一步强化道路隐患治理。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道路隐患排查机制,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失职追责,确保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1.全面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全面开展道路事故多发、临水、临崖,农村池塘、小水渠周边,农村道路交叉路口、马路市场等危险路段的排查,排查结果登记造册,建立整治计划表,根据风险隐患程度分批分步进行治理,一时无法治理的,设立防护设施。2.对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实行”回头看”。对已完成的2019年列入省委省政府2处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2020年1处市级重点隐患整治项目、1处“马路市场”、31处农村道路“坡改平”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3.对于“百日会战”排查出隐患路段12处,要确保经费落实,加快整治步伐。4.引入道路隐患排查第三方进行评估。探索引入道路隐患排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根据《危险路段排查指南》对道路隐患进行排查,依据排查报告,按照危险程度,分批分步,下达整治任务进行整治,避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不敢深入排、排了不敢报、报了没钱治”的现象发生。

  (五)进一步加快公路治超设施建设。相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年)》要求,加快我区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项目,以及配套规划的卸载点、应用软件系统、县级治超监测监控指挥中心和相应的运行支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力争2021年全部建成。省上将对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市级财政将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1.利用现有的农村“警保合作劝导站”和劝导员,各乡镇在管理、经费方面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大农村交通管理力量。2.建立乡镇领导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机制,对道路隐患、农用车、面包车、正三轮以及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对不履职的实施追责。3.通过政府补贴形式,不断扩大村客运班线,规范农村群众安全出行。

  (七)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科技建设。1.各部门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将先进的交通管理科技纳入道路规划建设,加大交通科技设施的资金投入,加强老旧设施的更新换代,加大交通管理科技人才的引入,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发展。2.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道路交通科技设施进行整合,减少道路交通科技设施的重复投入,建立智慧交通管理平台,实行数据共享,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水平。

  (八)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出场(站)货车合法装载,将超载超限行为控制在源头起点上;同时,要加大对超载超限行为特别是“百吨王”的打击整治力度。2.建立过磅称重共享监督平台,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实施源头追责,构成刑事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机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对源头企业处罚情况要进行广泛通报,加大宣传震慑力。3.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车辆挂靠联合集中清理行动,彻底解决外挂车辆失管失控现象。

  (九)进一步倡导错时停车模式。1.各部门要根据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2.开展对停车场改变用途、减小停车场面积的历史问题进行清理,恢复停车场停车功能,对外开放停车场,最大限度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3.倡导停车场错时停车方式,盘活现有泊位资源,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商用停车场、个人停车设施全天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推广梅列区政府停车场错时开放的经验,缓解我区停车难问题。

  (十)进一步加强安全公益宣传。要建立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纳入宣传工作考核,固化交通安全宣传公益性、持续性和长效性,规范公益宣传活动,避免公益活动商业化,推动公益交通安全宣传健康、规范。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建立至少一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85%以上行政村设立至少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

  (十一)推进落实农村道路“路长制”。 各乡镇应参照“河长制”模式,牵头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在各级路长的领导下,深入推进农村公路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公路养护,提升运输服务水平,进行沿线隐患整治,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并适时将“路长制”推广至国省道干线。

  三、加强组织保障和考核督促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各乡镇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明确本地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一要进一步明确道安组织和成员单位职责,按照省、市道安办“县级5人、乡镇3人”的要求,选拔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人员,集中脱产到道安办工作,配齐配强道安基层组织。二要确保道安经费落实,特别是要保障道路交通隐患整治资金列入当地政府的财政预算,要积极探索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经费保障方法。三要建立道安工作奖惩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实行惩戒。

  (十三)加强考核评价。相关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平安建设、工作绩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并提高考核比重,倒逼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主动落实。要针对农村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存在短板的问题,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对乡镇平安建设的考评。考核评价作为各部门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

  (十四)加强督办追责。区政府将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福建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督导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隐患整治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地区,根据情况采取通报、诫勉、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或者处分等方式问责;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上报本地区、本部门半年工作小结,2021 年12月28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区道安办邮箱fjsmsyjjdd@126.com)。

  附件: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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