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三元区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暨强化复工复产工作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三元区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暨强化复工复产工作措施
为持续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企业恢复发展,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提出工作措施如下:
1.持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把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乃至较长一段时间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增强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整优化复工复产中的防控措施,及时梳理和取消前期应急防控时采取的、与目前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措施,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精准落实到复工复产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工信与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三产服务中心
2.加大用工保障力度。落实好入元返岗人员接驳机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点对点”运输方式,帮助辖区有需求的企业联系专车,接回一批非疫情重点地区新老员工,确保企业外地务工人员尽快顺利返程复岗。对缺工的企业,要引导企业灵活用工、预约用工、倒班用工,并加大对当地人员的招聘,引导外出返乡务工人员、本地闲散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通过继续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措施,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照3个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执行。在满足兑现条件的情况下,于2020年上半年落实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困难企业返还等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3.强化金融支持保障。健全融资服务应急协调机制,引导企业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贷款贴息、利率下浮等政策,降低信贷融资成本;督促各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进一步压门槛、压成本、压时限;强化政银企对接,督促银行机构加快重点企业和项目资金投放;加大银行对融资担保“白名单”企业的信贷投放,采取续保续贷措施,纾解企业资金困难。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辖区各金融机构
4.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对承租全区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房租(含摊位费)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疫情解除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自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对除高耗能行业以外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6月30日;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门站环节价格监管,降低天然气门站价格5%。确保降电价降气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疫情防控期间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实行“欠费不停供”。落实省、市相关措施,对2020年第二季度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7%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企业,按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对第二季度新投产纳入规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与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5.协助企业拓展市场。引导企业加入商会、工商联等组织,形成信息共享、平台共建、事业共创、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积极利用商会组织协助企业在省外或沿海采购急需原料或销售库存货物。协调上级部门,在省内做好原料及货物调剂工作。积极推荐我区钢铁、水泥等产品,引导区内重点项目和企业优先采购,并全力帮助拓展市外市场。要督促企业全力生产,填补疫区同类工业产品的市场供应空白,提高市场占有率。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产品推进、协作配套、产能对接等“手拉手”活动,促进企业产品销售。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与商务局、住建局、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6.开通“绿色通道”审批。发挥好惠企政策办理专窗的作用,引导企业通过窗口一次性提交申报材料,采取“一窗受理、分流转办、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机制,切实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对企业提请解决问题健全绿色通道,本着大力支持的原则抓紧办理,增加企业获得感。落实属地责任,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对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相应建立专班服务,及时解决好企业存在问题,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7.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实施技术创新、智能制造、互联网、云服务、智慧物流等,发展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成效显著的将列入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等相关专项试点示范,给予适当奖补。
责任单位:区工信与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8.精准开展企业服务。建立三级领导企业挂包制度,全区所有规上企业均有三级领导挂包,每名处级领导挂包不少于5家企业,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企业进行全覆盖。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厂房、车间一线,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区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专项行动,根据需要,经常性走访企业,实实在在解决一批具体困难和问题。对收集汇总、建立问题清单,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问题进行分解,区级及以上问题按问题类型,由相关牵头单位办理;乡镇(街道)问题由属地政府负责办理;区工信部门负责对照问题清单,督促推进各类问题办理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
责任单位:区工信与商务局,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区有关部门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分工要求,切实落实好相关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内容落实落细。要勇于担当,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按照“服务提升年、项目提速年、干部提振年”活动要求,持续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问题。针对问题共性特点研究制定解决政策,针对特性问题研究制定“一事一策”“一企一策”,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提升企业发展动力,推动经济平稳加快发展。区工信与商务局负责做好问题清单及落实情况的收集,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将收集到的问题及办理情况梳理后,报区工信与商务局汇总。区政府办督查室要强化督查工作,对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走访企业情况、梳理问题情况、解决问题情况及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反馈进展情况,确保议定事项有序推进,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