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101-0200-2020-00014
- 备注/文号: 元政办〔2020〕67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8-2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机械制造、新能源产业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产业实际,经区政府研究,现将《三元区机械制造产业培育方案》《三元区新能源产业培育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9日
三元区机械制造产业培育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机械制造产业的决策部署,促进机械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机械制造产业发展现状
三元区机械制造业历史悠久、基础扎实、特色明显。2019年,全区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业企业53家,产值约176.8亿元,分别占全区规上工业总数的33.5%和35.5%,其中“专精特新”企业2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2家,已成为三元的支柱产业之一。三元区机械制造产业具有机械全产业链服务优势,铸锻成型、机械加工、超精密加工、无损检测、工业零部件产业均为福建最强。代表企业毅君机械已建立大型工业NDT无损检测平台,将福建省无损检测能力由现有厚度50MM提升到300MM,同时具备生产全球顶尖矿山装备耐磨零部件的能力,产品80%销往世界知名企业;东南缸套生产的气缸套销量排名全国缸套行业前五;冶金轧辊产品在全省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产品质量深受市场好评。
二、发展目标
以“创新驱动、巩固基础、坚持特色、培育高端、绿色发展”五大理念为指引,重点培育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企业和带动力强的重点企业。到2022年,力争实现产值235.1亿元,年税收增长10%以上。单个企业完成上缴地方实得税收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
三、培育措施
(一)调整产业规划。园区、行业主管部门、规划部门积极研究产业发展中需要配套发展的项目,列入产业规划名录,放开准入条件。积极探索静脉科技产业,力争列入产业规划范围,使产业发展做到动静结合,全面平衡发展。
(二)支持新上、技改和扩建项目。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机械制造业项目给予专项支持。
(1)新项目落地扶持:按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元政文〔2019〕134号)第三条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且达到福建省规定的投资强度,每亩 给予3万元扶持;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且达到福建省规定的投资强度,每亩给予4万元扶持;固定资产投资达2亿元以上、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且达到福建省规定的投资强度,每亩给予5万元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区财政局认定为准,投资强度以《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最新要求为准,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新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由政府制定“一企一策”予以扶持。
(2)技改和扩建项目:对列入省级重点技改项目库中的机械制造企业,优先申报省级技改基金和专项技改扶持资金,协调兴业银行发放技改基金。
(三)支持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对于获得省上首台套认定的企业,按照省级补助资金的20%给予配套。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积极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云服务费的50%;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采购环保设备或采用降低能耗的生产设备和工艺。
(四)鼓励铸造企业开展准入。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铸造企业或通过技改投入后符合条件的铸造企业,申报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对取得铸造准入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扶持。
(五)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区级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针对列入市级“白名单”机械制造企业优先提供担保服务,将鼓励类机械制造产业项目和通过铸造准入的企业列入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开展股权、自主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业务。深化政银企合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六)加快经营不善和闲置机械制造厂房问题处理。为助力机械制造企业发展,提高土地产出效率,积极开展机械制造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外地企业以入股或者兼并重组方式集中盘活解决一批机械制造企业,促进企业盘活资源、拓宽融资渠道,涅槃重生。
(七)推进产业人才聚集。
(1)定期及时制定和发布我区年度紧缺急需的机械制造产业人才引进目录,对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的紧缺急需产业人才,在三元工作不少于3年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和500元的补助,对新引进、新评定的高级技师、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的产业人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助,连续发放三年,对特别优秀的给予相应荣誉激励,营造好全社会重视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2)鼓励支持三明学院、职业中专围绕机械制造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所培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技校生到三元机械制造工业企业工作,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分别按照大专及以上学历每人800元、中专(中技)学历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养院校一次性经费补助,促进人才培育与产业发展融合。子女就学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就近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并协助其办理入学手续。支持相关部门组织企业家赴外地培训,提升企业家综合能力。
(八)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获得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除省市补助外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配套扶持。当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达5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对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10%比例的绩效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
(九)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等发达地区外迁企业,全面开展精准招商工作,通过合股、合作、合营等方式,促进产业转移承接和产业共建,重点引进龙头企业和产业配套项目,实现招商效益规模化提升。
四、相关事项
(一)上述政策如与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有不一致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单个企业年度享受的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税收对地方财力贡献的增量。
(三)本措施由区工信与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解释。
(四)本培育措施实施期暂定为2020年1月-12月,2021年-2022年的培育措施另行下发。
三元区新能源产业培育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决策部署,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紧紧抓住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有利时机,围绕“打造锂电新能源产业集群”目标任务,积极引导上下游产业不断集聚,促进新能源锂电池产业不断发展。企业主营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产品、三元材料产品。其中钴酸锂主要应用于小型数码电池领域,主要客户为宁德新能源、日本村田、韩国三星等;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混合动力及纯电动汽车、电动工具及电单车、储能电池等领域,主要客户为宁德时代新能源、比亚迪、日本松下等。2019年,三明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钴酸锂电池材料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28%,产销量排名全国第一,荣获“福建省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2019年,全区新能源行业实现产值41.9亿元,比增6.4%。
二、发展目标
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带动上游关键材料、配套设备和下游终端应用产业集聚,发展高端动力锂电池产业,打造锂电池百亿产业集群。到2022年,力争引进3家新能源产业企业,新能源产业年产值突破百亿。
三、培育措施
(一)对新项目给予落地扶持。按《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元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元政文〔2019〕134号)第三条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且达到福建省规定的投资强度,每亩给予3万元扶持;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以上且达到福建省规定的投资强度,每亩给予4万元扶持;固定资产投资达2亿元以上、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且达到福建省规定的投资强度,每亩给予5万元扶持;固定资产投资额以区财政局认定为准,投资强度以《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最新要求为准,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创建。鼓励企业设立新能源产业研发基地,鼓励和引导企业整合技术资源建立研发中心,对企业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0万元扶持,对企业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100万元扶持。
(三)给予新能源企业高管、高层次管理人才激励。对新能源企业在职经营管理团队、中级职称以上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全部以“高级人才奖励金”的方式给予奖励,用于住房和生活补助。对企业优秀员工加大嘉奖力度,优先推荐评选国家、省、市级劳模等荣誉称号。企业在职经营管理团队及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就学、义务教育、幼儿园阶段,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四)加强生产生活要素保障。一是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将新能源企业列入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开展股权、自主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业务。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债券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二是解决企业招工问题。组织企业参加市区各类员工招聘活动,加强企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新招聘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不超过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超过1年。三是鼓励支持三明学院、职业中专围绕机械制造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所培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技校生到三元机械制造工业企业工作,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分别按照大专及以上学历每人800元、中专(中技)学历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养院校一次性经费补助,促进人才培育与产业发展融合。
(五)积极开展招商对接。按照“龙头引领、园区承载、集聚延伸”的思路,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一是加强企业服务,对招商项目进行跟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企业在注册、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二是开展招商活动,积极联系新能源产业上下游企业,积极邀请企业来元进行实地考察,不间断洽谈项目合作事宜。三是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通过以商招商的方式,引进新能源产业的上下游企业。
四、相关事项
(一)上述政策如与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有不一致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上述政策需地方财政承担的资金,按照税收“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别由受益地财政承担。单个企业年度享受的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税收对地方财力贡献的增量。
(三)本措施由区工信与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解释。
(四)本培育措施实施期暂定为2020年1月-12月,2021年-2022年的培育措施另行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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