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2101-02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 元政办〔2020〕10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2-21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全力支持企业加大招聘力度稳就业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元政办〔2020〕10号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时间:2020-02-21 19:58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区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应对疫情全力支持企业加大招聘力度稳就业的十二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关于应对疫情全力支持企业加大招聘力度稳就业的十二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眼于全区企业“招工难”和“就业难”供需错位导致的严峻用工形势,多措并举加大招聘力度,切实做好稳就业、解难题,促“六稳”工作,助力我区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企业复工复产、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参照周边县(市、区)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合力组建领导机构

  1.成立招聘工作应急小组。成立由区人社局牵头,区工信与商务局、文旅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各乡(镇)、街道等单位组成的招聘工作应急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区人社局要主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研究解决企业招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的合力。

  2.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区工信与商务局要对辖区企业进行摸排,了解掌握复工企业及其复工人员情况,加强与区人社局协调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区文旅局要借助“村村响”在农村播放企业招工信息,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区总工会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为用工企业和务工人员搭建平台,协助复工企业缓解用工短缺问题;团区委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招工信息帮助企业招工,根据岗位要求,将服务期满、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往届服务欠发达地区志愿者推荐到合适岗位;开展“共青团青春助力计划”,与三明学院团委对接,为企业输送大中专毕业班见习生;在青年企业家中探索开展短期的“共享员工”活动,盘活现有的短期赋闲劳动力;区妇联要借助三元女性之声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就业信息和网络课堂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借助全区妇联“一呼百万”微信群,发布就业信息,辐射全区妇女;各乡(镇)、街道要在所在地的圩场、动车站、客运站、公园等人口集中地张贴招工信息。

  二、精准对接招聘需求

  3.精准实施“家门口就业”工程。紧抓疫情期间难以外出的有利时机,村计生社保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做好人力资源调查统计,深入基层摸排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人员的转移就业情况,建立其年龄、联系方式、求职意愿、薪酬意向等具体信息人力资源数据库,更新村(社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各乡(镇)、街道收集汇总村(社区)人力资源数据,指导各村(社区)将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招聘用工信息(包括用工人数、工种、条件要求、薪酬待遇等)采取各种方式送到求职者手中,推进村(社区)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在家门口就业,真正做好上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工作。

  4.深度挖掘求职群体。落实“平时工作法”,工作抓在日常、做在平时,密切关注前来办理求职登记、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业务的办事群众,关注其就业失业状态,以发放纸质宣传单、转发电子招聘信息等形式现场向群众宣传辖区企业招聘信息,并鼓励其转发亲朋好友扩大信息宣传覆盖面。

  5.丰富招聘活动形式。积极推广线上招聘模式,开展“线上春风行动”,在市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平台、就业通、“e三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直部门微信公众号、企业招工微信群等网络媒介及区人力资源市场、区行政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和重点社区现有的中大型电子屏等平台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大力宣传在本地企业就业创业优势。同时,以群发招聘短信的形式助力用工数量大、缺工人数多的企业招工,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企业对接,通过网上面试等方法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6.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通过继续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措施,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照3个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执行。在满足兑现条件的情况下,于2020年上半年落实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困难企业返还等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7.支持企业引工稳工。实施劳动用工补贴,对各类机构和个人在2020年第一季度为我区内企业引进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生产性企业从2020年2月开始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对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经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为我市辖区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含用工调剂)的各类机构和个人,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上述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限为30天。

  8.鼓励企业灵活用工。根据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可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和休息办法。

  四、优化招工引才环境

  9.打通就业“最后一公里”。对全区2019年度纳税100名次内的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区政府全额补助给企业。对纳入百亿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及已实施“一企一策”的重点企业员工,由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区政府同意后予以补助,包车费用由企业先行支付,超过10人/车以上向人社局备案并提供发票和乘车人员花名册,其中:包车返程时间在2月29日前(含当日)由用工企业和区财政5:5比例分别承担;在3月1日至月10日前(含当日)由用工企业和区财政7:3比例分别承担。对2月22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元的企业员工,车票费用按照硬座费用全额补贴给个人(下同);对2月23日至2月29日来元的企业员工,减半补贴;自驾返元员工,在2月22日前返回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标准给予补贴,确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2月23日至2月29日来元的,减半补贴;新员工来元,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企业确认,可同等享受上述补贴。

  10.激励员工就业。对老员工(2019年在元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带新员工来元,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企业确认,可给予老员工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三元本地返乡就业的(以缴纳社保为准)新员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企业确认,可给予新员工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推荐在本区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的,给予单位和个人加大补贴力度。

  11.协调解决企业难题。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通过微信、电子邮件及必要的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企业摸清企业用工情况和用工需求,引导企业创新招聘方式,拓展招聘渠道,加大招聘力度,通过“就业通”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与求职者联络对接,做到热情、耐心接受求职者问询,精准回应每个求职者的关切;集中全区企业需求,对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进行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快速适应企业岗位。通过组织实施“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招工难题,为企业安全复工、平稳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12.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探索在人才培养输送、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决策咨询等方面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与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三明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等院校开展合作,帮助对技术工人需求较多的辖区规模企业对接院校,搭建毕业生求职与企业招聘无缝对接平台,有效整合人才资源,从而为企业解决高技能工人紧缺难题。

  以上政策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至省政府一级响应解除后三个月止。区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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