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村乡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现公布中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村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中村乡中村村105号,联系电话:0598-8340032)。
一、概述
201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三明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中村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指导思想。2011年,中村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目标,以建设“阳光政府”、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保证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利民便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约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中村乡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制定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终目标达到: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督、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三)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中村乡政府高度重视,立足实际研究部署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李传永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陈胤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黄晓玲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四)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一是明确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二是明确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主动联系媒体宣传,坚持重要政府信息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各种会议和政府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布。三是完善制度,为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制定了《中村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同时要求各部门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
(五)强化业务培训。积极配合区政府对信息公开责任人进行的系统培训。一是组织参加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培训,按照《中村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规范》要求,详细学习了公开指南的编写格式、要求,同时提供了指南范本供部门参考。二是组织参加信息公开系统数据录入的操作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部门管理员进行了技术操作考核,确保每个部门管理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管理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根据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的统一要求,乡政府办公室和乡政府各部门围绕贯彻实施《条例》,按照规范化的要求,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2011年,我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对我们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管理权限和职责还不够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加强;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公开,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上还有所欠缺,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对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能力有待改善;四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2012年,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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