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中村乡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中村乡 时间:2015-01-09 15:55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村乡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现公布中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村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中村乡中村村105号,联系电话:0598-8340032)。

  一、概述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中村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29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根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中村乡政府高度重视,立足实际研究部署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李传永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卓祖沐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傅胜泽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并及时上网公开。

  (二)完善制度,优化机制。严格按照《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一是明确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二是明确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主动联系媒体宣传,坚持重要政府信息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各种会议和政府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布。三是完善制度,为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制定了《中村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同时要求各部门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

  (三)加强培训,扩充后备。积极配合区政府对信息公开责任人进行的系统培训。一是组织参加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培训,按照《中村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规范》要求,详细学习了公开指南的编写格式、要求,同时提供了指南范本供部门参考。二是组织参加信息公开系统数据录入的操作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部门管理员进行了技术操作考核,确保每个部门管理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管理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文件、相关政策; 3、工作动态;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中村乡2014年度无受理申请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4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乡将按照《条例》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乡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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