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根据《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对全镇涉及民营经济的镇人民政府以及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岩前镇2022年粮食生产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元岩政〔2022〕13号)予以废止或失效。
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附件: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镇人民政府及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
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元岩政〔2022〕13号 |
三元区岩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岩前镇2022年粮食生产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