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莘口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莘口镇 时间:2022-01-06 15:5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www.sms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莘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370116,电子邮箱:syqx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莘口镇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莘口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百日攻坚、赛场练兵”、“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等活动要求,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1年,莘口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其中:机构职能类8条;规划计划类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条;其他类5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重点围绕政务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专题专栏等方面内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公开莘口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2021年,莘口镇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76条,“三元区莘口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约453条,关注人数2329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三元区莘口镇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21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我镇遵循《三元区莘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公开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每季度将公开信息留底存档。我镇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要求,由镇直各单位审核提供,分管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政务公开业务员技术处理,确保内容真实性、权威性、可读性后发布。

2.标准化规范化基层政务公开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莘口镇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网站及新媒体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信息编辑发布流程,充实完善栏目内容,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建设“三元区莘口镇”微信公众号,通过镇村公示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联动的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平台,第一时间公布重要会议活动、重大事项公布、重大项目进展、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信息、最新政策解读、辖区企业招聘等信息2021年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453篇。同时,利用莘口圩日,围绕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精准解读方式第一时间将政策意图准确传递给企业和百姓,正确引导群众,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明确领导责任。莘口镇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站所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确定政府部门政务公开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党政办科全面统筹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井井有条地进行。 

2.强化培训工作。

全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例会、镇村工作会上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准确把握推进重点领域政府部门信息,提高对政府部门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统一协调开展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上级最新部署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部分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及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足,认为政务公开是个别部门的工作,不能主动做好公开。

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个别部门重视程度不足,导致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

三是创新意识不强。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能够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要点和必选公开项目,但主动做好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不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