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徐碧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徐碧街道 时间:2026-01-04 16:45

  2025年以来徐碧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印发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徐碧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ms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元区徐碧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76幢;邮编:365000;电话:0598-8275055;传真:0598-82750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街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共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并答复。书面回复做到格式规范,并加盖公章。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权利救济渠道、复议时限、法院信息、起诉时间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政府网站。及时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街道相关的政府信息,让广大群众监督政府行为,及时了解政府行为,同时也及时了解相关的利民政策和实时新闻。扩大群众的涉及面,提高辖区群众对相关工作动态的了解。

  2.政务公开栏。在街道、各村(居)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时发布工作动态,内容涵盖惠民政策解读、重点项目进展等群众关切的事项,专栏布局合理、信息更新及时,确保居民能便捷获取政务信息。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专栏的日常维护与信息审核,对过时信息及时清理替换,保障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切实打通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及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各社区(村)均设有政务公开栏,能够分阶段及时报送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与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徐碧街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通过定期自查、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一方面,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由街道党政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办(中心)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及格式规范性,全年累计开展专项督查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另一方面,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0598-8275055)、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例如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解读等内容,公开的系统性和精细化程度不足,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信息的深层次需求。二是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积极性不够高,材料的处理也不够细腻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已着手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梳理各领域公开事项,重点围绕民生热点等,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与发布后的跟踪,通过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和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切实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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