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徐碧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书
时间:2011-02-16 09:09

2010年徐碧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开发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24日止。本报告公布于中共梅列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ml.gov.cn/ml/Index.asp)。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梅列区徐碧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6幢;邮编:365000;电话:0598-8236379;传真:0598-8275055)。

一、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徐碧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梅列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加强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标志,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利党利民。建立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织,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问题。街道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街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根据领导分工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力量,成立了以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且明确了责任人。同时,依托各村居、部门单位建立的信息通讯员队伍,形成徐碧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使得徐碧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更全面、及时、高效。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到位,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徐碧街道深入进行。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徐碧街道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宜公开的内容界定,严格实施保密审核、法律审核程序要求,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的内部流程,巩固了文件类信息与公文审核同步的工作模式,落实了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制度。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运行轨道。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使群众方便、快捷、多元获取信息,我们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站及报纸公示各种惠民措施,更新政务网站信息,随时向电视台、日报、政府网站等媒体提供社区工作动态。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院内公示栏等及时公示最新政策信息。由于公开方式相对稳定,群众已逐渐适应在相应时间获取相关信息,政务公开成效显著,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加强了行政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四)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我们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1、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解决。监督小组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领导和有关人员并督导落实。

2、强化公开事项的事前检查、事后复查,应公开事项在公开前先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报监督小组审查确定,然后公开。事项公开后,采用抽查、重点检查的办法由监督小组组织人员对有关事项复查。

3、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开展调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徐碧街道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5条,占总体的比例1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主要公布了我街道本年度各部门工作要点、社区建设和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创建文明社区工作计划;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9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4%,主要公布了我街道市政建设、教育、医疗、民政帮困的有关文件;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尚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1人。各职能处室各设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从2005年徐碧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正常运转以来,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情况

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没有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全年无因申请产生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主要存在问题是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较单一。

改进措施:在规范性文件下发的同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徐碧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必要时,对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公开,使群众更为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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