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列东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列东街道 时间:2026-01-05 09: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开2025年列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元区列东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和路229号东安新村21幢;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3537;传真:0598-827211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我街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坚持主动公开常态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我街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对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再审查工作,对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202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3.33%,主要公布了我街道本年度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经济发展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67%,公布了街道本年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信息;机构职能类的信息有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6.67%;其他应主动公开类的信息有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3.33%,主要公布了我街相关工作的工作方案、要点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度,我街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我街道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与方式,构建多维度、广覆盖的公开体系。

  1.做强政府网站主阵地。依托“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街道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应急管理等核心政务信息,及时发布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动态,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覆盖、无遗漏。

  2.做优公共查阅服务点。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线上线下查询服务,推动政府与公众信息对等交流,强化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有效监督。

  3.做实基层公开宣传栏。在街道及各社区(村)全覆盖设立政务公开专栏,聚焦重大事项安排、民生资金使用、村级“三资”管理等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进行常态化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街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形成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大厅、社区(村)阵地三位一体的公开格局。一方面,按规范打造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完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综合服务窗口职能,配备“e政务”服务一体机等自助设备,方便群众自主查询信息、办理业务;另一方面,在各社区(村)布设政务公开栏、组建网格工作群,第一时间发布政策资讯和工作动态,持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服务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街道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党政办公室为责任部门,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中心(办)协同配合,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严守发布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和意识形态审核要求,常态化开展错敏问题整改,确保公开内容既保量更保质。拓宽监督渠道,通过社区(村)政务公开栏、查询渠道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公开流程、内容格式等方面仍存在不统一、不标准的情况,离精细化、标准化公开要求尚有差距。

  2.重点工作公开力度不足。本年度网站主动公开内容以部门日常工作动态和法定强制公开板块为主,对辖区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成效、工作举措等宣传阐释不够深入,未能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需求。

  (二)改进情况

  1.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与精准性。聚焦居民关注度高的民生政策、惠民举措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持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同时,常态化开展无关无效信息清理、不规范信息整改工作,全面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2.强化重点工作宣传与政民互动。拓宽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的宣传渠道,丰富内容来源,通过图文解读、专题报道等形式,全方位展示工作推进情况。积极策划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搭建政民沟通桥梁,增强群众参与度和认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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