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富兴堡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富兴堡街道 时间:2026-01-05 08: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印发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三元区富兴堡街道2025年工作实际,现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ms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街道富文新村1幢,邮编:365001,联系电话:0598-833746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富兴堡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街道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健全“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立足辖区工作实际,持续完善信息报送、公开审查、发布管理等全流程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纵深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我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富兴堡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其他类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富兴堡街道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强化人员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富兴堡街道成立由街道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共6人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担任政务公开联络员,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同时,建立健全信息舆情监测与快速处置机制,精准防范、及时化解各类舆情风险,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

  2.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提升信息发布时效。2025年,富兴堡街道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渠道,聚焦政策文件、政务服务事项、财政预决算等核心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发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3. 深化政务服务公开,增强政策透明度与群众获得感。街道持续细化政务服务工作任务,优化办事流程,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化、透明化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聚焦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关键指标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快速回应机制,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高效办理群众诉求件,实现反馈回复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为民服务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公开信息工作常态化透明化,健全街道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

  1.健全内部监督体系。街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级负责机制:街道行政主要领导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统筹推进整体工作;业务分管领导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牵头落实分管领域公开任务;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抓好本科室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具体经办人承担实际承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通过责任层层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内部监督格局。

  2.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街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公开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日常更新时效性不足。未做到动态调整、及时维护,存在部分公开内容更新滞后的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对公开政策把握、流程规范执行等方面仍有短板,专业素养与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较为单一。公开覆盖面较为狭窄,以工作动态、机构职能为主。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各中心(办)密切配合,将政务信息公开融入日常业务全流程,形成规范有序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二是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公开规范和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合规,持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供给。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公开事项,切实保障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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