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富兴堡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富兴堡街道 时间:2025-01-07 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公开办印发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三元区富兴堡街道2024年工作实际,现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ms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街道富文新村1幢,邮编:365001,联系电话:0598-833746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富兴堡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夯实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完善相关信息报送、信息公开审查、信息发布管理等,并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我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富兴堡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其他类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富兴堡街道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明确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富兴堡街道由主要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作人员共6人,明确专人为联络员,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建立信息风险舆情发现机制,有效防范信息舆情突发,确保舆情及时化解。

  2、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2024年,富兴堡街道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政策文件、政务服务和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保障动态更新,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细化政务服务工作任务,优化流程,以互联网为主要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聚焦民生保障、经济指标和群众关切,做到积极回应群众诉求,2024年通过12345平台办理群众诉求件,反馈回复率100%、按时办结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公开信息工作常态化透明化,健全街道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

  1、内部监督。本街道建立健全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业务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经办人负实际承办责任。

  2、外部监督。本街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认真处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查,并给予合理答复,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于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覆盖面较狭窄,凡是能够向广大群众公开的政务事项,一律向群众公开;二是政务公开的方式有待加强创新,应利用载体,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力度、深度、广度。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不断加强提高,业务技能存在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增强信息公开与服务意识,确保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明确岗位职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实现信息全面、精准的公开;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传播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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