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镇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11 15: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梅列区陈大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2011年,我镇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我镇工作重点、热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种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11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成立了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建章立制,健全机制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的重要保证。为此,2011年初,我镇依据有关规定完善了绩效考核制度,以服务群众为基础,实行便民服务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制作流程图,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反馈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2011年10月成立陈大镇行政服务中心,并在8个村建立了村民代办点,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镇组织全体镇干部职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和业务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较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镇加强信息梳理,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到应该主动公开的全部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公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全面、及时,并确保不泄密。

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31日我镇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共131条,通过梅列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相关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分别送交区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镇未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今后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进一步完善网站,逐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正确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四)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陈大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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