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白沙街道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白沙街道 时间:2026-01-04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报告。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通过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三元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57号;邮编:365001;电话:0598-832429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白沙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四领一促”工作部署,坚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街道将政务公开与凝聚发展共识、增进民生福祉深度融合,主动公开政务运行动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反映基层呼声,稳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街道严格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平衡,规范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4条,占比10.2%;诚信宣传类信息24条,占比61.6%;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比10.2%;其他类型信息7条,占比18%,公开内容覆盖街道核心工作领域,满足群众多元信息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街道规范接收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妥善办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政府网站发布:依托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核心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利民政策、工作动态等信息,方便群众实时了解政府工作、开展监督。

  2.公共查阅点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公共查阅点,系统梳理便民服务事项,规范公开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3.政务公开栏公示:在街道及各村(居)均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定期公开政府文件、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确保政策透明、群众明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构建便捷高效的沟通渠道,街道构建“线上+线下”多元公开平台。线上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线下依托各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全面公开政务内容,实现政务公开透明化、常态化运行,切实打通政策传达“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机制

  街道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由街道纪检监察室牵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良性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公开信息的深度和时效性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2.基层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专业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开范围、标准的把握不够精准;

  3.公开平台的互动性不足,群众反馈渠道的响应效率有待优化。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提质,聚焦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读、案例分析等群众易懂的方式,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2.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

  3.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线上平台互动功能,畅通群众反馈渠道,建立高效回应机制,及时解答群众疑问;

  4.完善考核督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特殊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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