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国土分局 时间:2017-01-24 11:54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http:// www.smsy.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314761,电子邮箱:sm8314761@qq.com。
    一、概述
    2016年,本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及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抓紧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双公开”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按时保质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自领域各项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推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公开内容上,我局对外重点公开,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料等信息。以土地公开出让为例,2016年公开征地信息10条,包括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公告纸质都会张贴在被征土地所在村村委会显著位置,同时,在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条,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积极推进政务“五公开”。一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都进行了公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公告和中标结果、探矿权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和中标结果、人事任免、不动产证书遗失声明、2015年度决算报告、2016年度预算报告全部上网进行了公示。二是根据区政府,市局的要求认真梳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3大类15项,其中,公共服务项目1项;行政确认项目3项;行政审批项目11项。下一步将其整理规范后网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2016年度国土资源局公开信息主要类别:年度报告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条,人事任免1天,其他应公开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三明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单位设立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对于工业用地、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在市局门户网站和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开。
    (四)积极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解读。
    (五)对于大众比较关心的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手续,依托市局门户网站,让民众能提前知晓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团体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自《条例》实施至今,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累计数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档案馆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公开的深度不够等。为确保来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
    (三)加强工作学习交流和沟通协调。抓好办公室与业务股室、基层国土所的主动公开政策、规定的交流沟通,确保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材料的及时报送。同时,加强与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档案局的工作联系,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继续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局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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