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了《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0年1 月1 日起至2020年12 月31 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青年路35号,邮编:365001;电话:0598—8091560,电子邮箱:jsjb36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信息主动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2020年我局各项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创新公开方式,增强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透明度。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信息公开
1、加强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机构职能17条,质量监督情况信息6条,城乡建设管理信息6条,征地拆迁工作信息1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35条。
2、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行政许可标准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步伐,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压缩审批时限,按要求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落实转化“一趟不用跑”办事项目11个,“最多跑一趟”办事项目1个,多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助力做好“六稳”工作。根据《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深化“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暨强化复工复产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走访辖区建筑、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企业,围绕企业当前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结合《三元区壮大发展民营建筑业实施方案》实施成效,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促进“六稳”,确保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根据省市部署要求,2020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排查出98栋危房,目前录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危房整治改造数量为98栋,已全部处置。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结合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度,我局积极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清单。为进一步完善清单管理,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我局及时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及开展证照清理工作,做到每个事项都有法可依。我局按照要求做好目录调整,将承接项目做好承接方案。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公开。
2、创建新型监管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信用建设,根据区以上各级政府、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发文,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2020年开展“双随机”季度检查。对违规行为实时扣分,其中施工企业459.7分,项目经理459.7分,监理企业300.7分,总监300.7分,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共计60份。通过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季度检查,2020年共检查在建项目129次,累计扣分74分。开展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持续对我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整改。
3、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便民服务。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全流程网办。推进电子证照库的录入,“减证便民”。进一步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繁琐证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对无法律法规等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2020年我局共办理施工许可证30件,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5件,人防竣工验收备案3件,消防设计审查15件,消防验收22件,竣工验收备案25件,使用登记备案60件。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强化我区建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制定防控工作预案、针对节后建筑工地开复工制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加强建筑工地防控管理。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鉴于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多,流动性大,为有效遏制疫情扩展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下发并公开《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力配合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确保我区住建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做到公开透明。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每个季度上报公开文件目录。
3、提升信息公开报告质量,严格按照数据填报要求,确保数据精准性。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开。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根据局领导班子变动情况,我局调整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涉及信息公开领域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的组织领导机制,全面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工作责任。明确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具体推送工作,并要求各股站室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文件的要求向办公室及时报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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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 |
0 |
7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1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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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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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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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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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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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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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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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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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平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距离社会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专业领域的理论学习仍需加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精准解读效果仍需提高。
2、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并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措施,推动发布、解读,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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