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1510-26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梅安监〔2016〕12号
- 发布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投诉、行政复议等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及梅列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按照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由办公室主任林丽琴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职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做好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切实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行,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坚决杜绝了涉密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计划、规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类信息7条,其它类信息2条。
(二)公开形式
①互联网:梅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ml.gov.cn/zwopenweb/
②公共查阅点:梅列档案局查阅室。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主要公开了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宣传等安全监管相关文件,并主动公开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5年度梅列区安监局未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梅列区安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六、存在问题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层面还不够深;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梅列区安监局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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