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卫计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25 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梅列区政府网站”(www.m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梅列区卫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96幢梅列区政府大楼四层,邮编:365000,电话:8222885,传真:8222885,电子邮箱:mljsbgs@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梅列区卫计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区政府的要求,根据卫生计生工作,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听取信息公开工作准备情况汇报,并形成会议纪要,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明确了一名副局长为分管,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人口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人员,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各负其责抓好落实;三是建立卫计信息公开查阅、信息送交办法、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商讨解决的办法措施。四是做好督促检查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2.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一是及时学习传达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抓好学习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到各股室,为干部职工的学习提供方便,将《条例》列入学习培训的计划。三是认真抓好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府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3.强化运作,务求实效。一是搞好调研。按照省市区公开办的要求,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开展调研,力争每年报送区公开办调研论文1篇。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公开。三是抓好公开网站建设。做好单位之间互连互通,保证了内部文件和公开信息的及时传送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卫计局机关及各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6条。

(二)公开形式

互联网。“梅列区政府网”下设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公开信箱。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求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梅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梅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上述问题,2017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和年终考核评估,推动各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梳理、整合卫生和计生系统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医改”,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顽疾。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体系。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梅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大公开力度,拓展信息公开内容。  

  

梅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15日

附件:

2016年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6

0

  其中:1.网站公开数

26

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网上申请数

0

3. 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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