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卫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卫健局 时间:2023-01-04 16:4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三明市三元区卫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道新市北路836号(原梅列区政府大楼)附楼8楼,电话:0598-8222843,传真:0598-8222885,电子邮箱:mljs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有力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有序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我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按要求维护政府门户网站,其中医疗卫生专栏328条,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专栏11条,整改维护了灾害事故救援专栏里的医疗救助与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共计2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3条。疫情防控专项专栏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0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条;办理行政许可处理决定0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处理决定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区卫健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

  2. 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维护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完善医疗领域的信息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

  1.在思想层面保持高度。定期开展培训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

  2.在责任层面强化监督。每日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筛选。每周对政府网站更新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自查。每年进行总结回顾。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政务新媒体建设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五公开”工作。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优化完善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机制,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新媒体运营等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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