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211700-2008-00074
- 备注/文号:元卫[2009]9号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2-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引言
根据《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smsy.gov.cn/syxxgk/),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局办公室,电话:0598—8337025,电子邮箱smsywsj@126.com。
一、概述
2008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着眼于巩固基础,探索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还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机关各科室也明确一名具体承办人员负责本科室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我局把开展《条例》及省、市、区有关贯彻意见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施行《条例》的重要环节,认真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传达区政府办会议精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讨论,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通过学习,全局人员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从而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建立工作机制,抓好网上公开。我局主要分三步抓好网上公开工作:一是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股室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详细梳理2008年每一份文件,确定了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按照区政府办的统一要求,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规章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编码。三是组织人员编辑每一份文件,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供群众阅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2008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制作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包括卫生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和相关卫生政策;管理公共卫生事务的依据、标准、程序;医师和护士卫生专业考试、考评以及成绩公布情况重大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发布、变更和废止;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3年至2008年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区档案局文件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并重点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公开信息。
五、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度我局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08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见附件)
附表统计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三元区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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