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211700-2015-00141
- 备注/文号:元卫〔2014〕79号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卫生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等。统计数据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三元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联系电话:0598-8092623。
一、概述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并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也都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各自业务信息收集。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政务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了民主评议监督小组和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从组织层面上解决了有人管事、有人做事的问题。
(二)梳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新要求,对《三元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梳理了《三元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三元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均已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并定期更新公开目录。
(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区有关要求,我局在前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三元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三元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试行)》《三元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三元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民主评议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并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的要求,加大示范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开展。
(四)加强培训学习确保形成共识
我局对本部门贯彻《条例》工作进行了再研究,明确了由局副局长苏宝莲同志分管,办公室共同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院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进,做出卫生特色。办公室也再次召开各股室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学习《条例》,努力吃透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并明确了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各股室也明确了一名同志负责本股室有关政府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并利用局务会议对机关股级以下干部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本局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共公开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包括卫生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和相关卫生政策;管理公共卫生事务的依据、标准、程序;医师和护士卫生专业考试、考评以及成绩公布情况重大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发布、变更和废止;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3年至2014年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区档案局文件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并重点加强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二)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服务办理情况。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88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49人,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1家,医疗机构审批161家,医疗执业医师变更注册43人,护士执业变更注46人,餐饮服务卫生许可607家,公共场所卫生81家)
2.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我局要求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医院各显眼位置悬挂、张贴提示语和标识牌,主动、热情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服务信息,耐心解答就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给咨询者满意答复。同时,积极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医疗广告公示、专家门诊、卫生许可指南等栏目,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情况,数据进行统计,点评执法文书、指导处罚案件的处理。截至目前,共在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和福建卫生监督网分别发布4条行政处罚案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区政府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和在线咨询栏目,2014年度未收到群众在线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人手不足,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及时性不够。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见附件)
附表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元区卫生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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