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211700-2017-00023
- 备注/文号:元卫计[2017]2号
- 发布机构: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制作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卫计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元区崇宁路10号,三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电话和传真0598—8336589,电子信箱:smsywsj@126.com。
一、 概述
2016年我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上,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通过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建设等,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工作。
(一)围绕重点领域,深入推进信息“五公开”
一是我局依托三元政府门户网、三元区卫计局、微信等载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延伸,逐渐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
二是健全行政前置审批事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卫生收费项目标准公开。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重新审定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权力运行环节,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下属12家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等。
四是着力卫生计生政策、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及时了解我区卫生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全年公开20条,接待咨询1200次,收集采纳意见建议50条。
(二)围绕民生改革推进医疗信息公开
2016年度本局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共公开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积极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网站及媒体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状况。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在卫计局微信、网站公开50条。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在三元区疾控中心微信、网站公开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本局主动公开信息20条,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种类主要分2大类:一是医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共16条;二是安全生产,共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三元政府门户网站、三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微信、重大活动、电话等方式向公众进行政策解读。微信设有政策解读,就生育政策、奖扶政策两类进行政策解读。通过义诊、志愿者活动日在人流密集处对卫生计生政策进行解读,累计发放政策解读宣传单7万余份。来电来访进行政策宣传百余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年来,我局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通过信件回函、12345平台、微信等进行回应,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虽然我局能够按照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工作中还存在有时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业务培训有待加强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见附件)
附表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元区卫计局
2017年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