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梅列区统计局 时间:2021-01-13 11:44

 

 

本年报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梅列区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梅列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梅列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196号11楼,邮编:365000,电话:0598--8235890)。

   一、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公开办有关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局办公室作为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20年,我局根据梅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明确了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着力理顺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局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继续实行《梅列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促进各部门及时梳理政府信息,确保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在签发过程中得到界定,以此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按照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送市档案馆;按时向市公开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要求,从名称、文号、产生时间、公开属性、免予公开理由等方面, 2020年度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上网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积极部署、规范运行网上申请处理系统,确保在任何时候能够有效处理公众申请。

4.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本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至2020年底,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本局在2020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8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梅列公众网站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去年总结的不足,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坚决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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