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梅列区统计局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将在区政务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梅列区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598-8225088。
一、概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公开办有关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局办公室作为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9年,我局根据梅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制订了《梅列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梅列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着力理顺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局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制订了《梅列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促进各部门及时梳理政府信息,确保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在签发过程中得到界定,以此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按照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送市档案馆;按时向市公开办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照要求,从名称、文号、产生时间、公开属性、免予公开理由等方面, 对2019年度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上网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积极部署、规范运行网上申请处理系统,确保在任何时候能够有效处理公众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历年来,本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条例》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至2019年底,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一、总体情况
本局在2019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9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省市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梅列公众网站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对公众关注的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上网,方便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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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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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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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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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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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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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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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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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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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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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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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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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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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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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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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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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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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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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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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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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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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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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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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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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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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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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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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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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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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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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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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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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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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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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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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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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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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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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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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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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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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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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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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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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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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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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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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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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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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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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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