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2201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元统〔2016〕3号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部署要求组织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元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元区崇宁路10号,邮编:365001,电话:8093806,电子信箱:sytj8336295@163.com)。
一、概述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2015年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精神,我局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局统计人才信息,拓展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进行,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统计从业资格报名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2条、年度报告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通过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主动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民或法人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人事编制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历年累计金额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借鉴上级及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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