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水利局 时间:2026-01-04 11: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元区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化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各领域主动公开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指导监督,狠抓责任落实。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元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418,电话:0598-8337033)。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三元区水利局依托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渠道,聚焦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河湖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年内,持续更新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规划计划等信息。通过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优化政务服务,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及时公开引发的投诉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三元区水利局共收到网上申请0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起草、保密审查、内容审核、领导审批等各环节责任,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符合保密要求。二是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各股室定期梳理、更新、报送应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完整性。三是强化人员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操作能力,规范信息维护与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依托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主阵地,拓展利用学习强国、三明日报等多个媒体平台,围绕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防汛行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动态更新。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水利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信息发布责任体系,加强对网站及各类平台信息内容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监督、检查、评估机制,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1.33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配备有待加强,专业化程度需提升;二是公开内容完整性不足,信息发布规范性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定期例会、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二是完善内容发布,围绕重点、热点及群众关切充实信息,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同时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更新、考核、监督等制度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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