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1-05 16:31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元区市场监管局,电话:0598-833749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着力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一)法定主动公开情况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定位,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管、价格监督等,公开监督检查动态、产品抽检结果、消费警示提示等关键信息,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条。同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主动公开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要求及时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及时纠正错敏信息,确保所发布的信息不出现错敏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监督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责任清单,办公室加强日常检查、指导、督办各股室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7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信息更新时效性欠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规范发布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好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把好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二是提升发布时效。建立健全常态化公开发布机制,优化发布流程、明确时限要求,动态更新各类栏目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实时跟进、公众关切快速回应,确保各栏目内容鲜活有效、全面覆盖。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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