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1-02 15:40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三元区市场监管局,电话:0598-8337491。

  一、总体情况

  (一)法定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聚焦机制完善,狠抓有强度。我局始终坚持将政务公开作为我局重点工作内容,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负其责抓落实的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二是聚焦重点工作,落实有力度。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公开信息133条。三是聚焦群众需求,公开有温度。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做好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民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2023年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10条,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12条,发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8条,发布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14条,发布市场监管互动交流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方式,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坚持“一事一审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股室和岗位的职责,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工作流程更加清晰,推进了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并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分解到各股、室、监管所,并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禁发布涉密信息及危害社会安定等信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杜绝发生密级文件信息公开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各股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因工作人员调动等原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的了解,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不紧密,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比较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和日常业务学习相结合,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切合实际”,增加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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