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www.sms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33749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行为,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向公众公开,有效地推动全局整体工作落实和提升,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务支撑。
(一)加强用权公开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经审核确认,我局权责事项共116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监督检查47项、行政确认共1项、行政裁决共3项、行政奖励共2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同时,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加强政策解读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走访企业、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途径、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并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全年,共开展送法进学校、社区、企业宣传131场次、举办专题培训班15期,制作宣传牌1500块,制作悬挂条幅20条,发放宣传资料15500余份。
2、出台并大力宣传《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九条工作措施》,从提供高效便民注册登记服务、指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防控、协助企业把好产品质量标准关、支持企业做好计量检定校准、优化部分特种设备管理流程、协调减免企业相关检测费用、加大商标、专利扶持服务力度、积极维护有序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倡导企业参加“三保”行动等9个方面,积极运用部门职能,细化落实相关政策,并积极向社会各界进行宣传,推动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
3、三元区市场监管局非公党建办和三元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联合向全区各位业主和房东发出“关于适度减免各类商铺租户租金的倡议书”, 帮助市场主体尽快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
(三)优化营商环境
注重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及服务,一是坚持简化登记流程,大力推行审核合一、当场登记、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便民举措;二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主动提供电子版材料范本和现场自助式电脑操作指导,积极开展延时服务、远程指导、上门服务、邮寄服务等;三是推行经营范围便利化改革,并认真落实“七办工作法”,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工作。2020年,共办理各类审批6992件。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注册登记窗口共办理现场件6084件、电话预约件156件、网络件195件、邮寄件1件。
目前,我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54项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38项为即办件,实行当场办结,其余事项均按要求控制在法定时限20%以内。
(四)加强公共信息公开
1、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并按照规定做好预警信息的实时发布,加强舆情监测,及时、稳妥处置各类食品安全舆情。同时,及时修订我区应急预案,2020年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通过演练提升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制作《三元区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南》,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场所消毒和卫生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管理要求,督促生产企业及经营者将疫情防控常态化,组织人员向商超、市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及消费者推广申领“八闽健康码”。同时配合疾控中心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产品及外环境开展新冠肺炎核酸病毒抽样检验工作。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15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65家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241户次。
(五)加强制度执行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共公开26条文件信息;开展“双随机”检查2次,检查企业218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94家,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20年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3条;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56条;受理12345平台和“e三明”投诉件664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六)强化保障措施
1、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明确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2、注重日常强化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要求各职能股室,必须各负其责、加强学习、落实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0 |
699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04 |
0 |
73 |
|
行政强制 |
24 |
0 |
1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且对相关标准、要求的把握还不够准确;二是监督检查事项繁多,且覆盖面广,主动公开的工作量大,容易产生疏漏。
下一步,我局要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地推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加强领导,树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小事,全员积极参与的意识;二要加强管理,坚持按照制度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防止工作的随意性,提高规范化程度;三要创新形式,在依法依规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效公开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明市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