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方面内容组成。
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0598-8337096;电子邮箱:smsyld@126.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三明市三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长由冯伟荣局长担任,史敏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了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由黄恒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指定了局信息员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
(二)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实施《条例》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一是按照《条例》精神要求做好对全局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工作。二是整理完成了三元区劳动局的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将指南和目录汇编成册,并及时公布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向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参考文本,并在网站上公布,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和下载。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和监督等,对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流程,保密审查程序,各种文书格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重点工作类、为民办实事项目类、议案提案类和其他类。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共公开概况信息20条,政策法规25条,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 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11年未接受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区监察局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由于区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信息,2011年,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内容还需要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力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深度,全力营造信息公开氛围。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广度,着力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强力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与此同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科室及直属单位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网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并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追究。
附表:三元区劳动保障局信息公开统计表
三元区劳动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