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1-06 15:1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已在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ms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三明市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凤岗里8号304,邮编:365000,电话:0598-830833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元区农业农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条。涉农补贴160条、乡村振兴25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4年未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使所有拟公开的信息经过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确保未经审核的信息不上网发布,有效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时效性。同时,注重做好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调整已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平台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平台对应板块的建设。今年来,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对“涉农补贴”专栏进行了优化升级,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同时,不断加强网站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责任明晰、落实有力。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错误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尤其是部分农业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公开的力度和深度还有提升空间。针对此项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收集渠道,提升与群众互动交流的主动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持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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