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为抓好我区粮食安全工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效遏制耕地抛荒和“非粮化”,我局制定了《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6日
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实施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面积2000亩以上,示范推广山垅田粮食配套栽培技术,促进粮食生产增产增收,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典型经验,为全面实施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提供模式借鉴。
二、实施内容
1、打造一批山垅田高产示范片。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带动强、辐射面积广的抛荒山垅田,因地制宜建设以水稻为主、兼顾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绿色高产示范片,加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和粮食绿色高效栽培模式的集成示范推广,实现粮食生产绿色提质增效。
2、集成先进实用技术。应用高产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广小型农业机械,提升山垅田耕作效率,推广山垅田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提升土壤有机质,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水稻上推广抗旱品种及配套节水栽培措施,推广精量机械穴直播、无人机直播、集中育秧、机械育插秧,合理密植、机收减损技术。在薯类上主推优质品种、脱毒种薯(苗),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轻简化栽培;在玉米上示范高产、优质、抗病、抗倒品种,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做好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控。在大豆上,重点发展间作套种模式推广配套高产高效栽培技术。
3、强化主体培育。扶持近3年复垦种粮面积10亩及以上的生产主体,规范土地流转,推动山垅田规模连片开发种粮;开展集约工厂化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支持水稻推广集中育秧、机插秧、代耕代种等,促进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全产业链发展增效。
三、资金补助
资金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方式,用于实施撂荒山垅田复垦复耕和规模种粮补助,以及开展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宣传推介、项目检查核实、标牌树立等方面支出,其中用于经营主体生产补助的资金不低于160万元。
1、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向种植地块所在的村报送《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面积核实。补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由乡镇(街道)组织各村至少3人(含镇村两级人员)采用GPS、无人机测绘、实地丈量等方式确认,填报面积核实确认表(附件2),并将补助资金(附件3)在村级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将补助类型、补助面积、补助金额汇总并及时行文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上报①面积核实确认表;②面积确认佐证材料(gps测量图等);③复垦前后照片材料;④村级公示照片;⑤种植户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经营主体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意见,及时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按不低于申报数量2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
3、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根据上级下达补助资金总额和乡镇(街道)汇总上报的补助面积进行测算,申报总金额不超过上级下达补助金额的,复垦后种植水稻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补助800元,种植甘薯、玉米、大豆、马铃薯等旱粮的给予每亩补助500元;申报总金额超过上级下达补助金额的,按比例缩减后进行补助。申请本项目资金的主体,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撂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
4、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结果,拟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各主体。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区山垅田复耕复垦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区成立项目推进小组(附件4),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示范片区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各自片区的具体实施。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完成山垅田复耕复垦示范项目的建设目标任务。
2、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属地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补助给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主体的资金,要在项目实施地点所在村(组)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验收(核实)、资金拨付等相关材料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备查。
3、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印发政策明白纸、发布网络信息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宣传推介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的好经验好做法。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三元区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申报表
2、三元区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面积核实验收表
3、三元区复垦复耕种粮补助资金公示表
4、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项目推进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1
三元区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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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名称(种植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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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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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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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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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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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耕复种粮食作物种类、地块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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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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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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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
复垦种植水稻 亩,种植旱粮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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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人)承诺 |
本单位(人)郑重承诺,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可信。被发现属于虚报的,愿承担相应责任,当即退回所领取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当年补贴申报资格。 负责人/种植户(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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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意见 |
经核实,情况属实,村级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村主任(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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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乡镇分管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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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三元区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面积核实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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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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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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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补助面积(亩) |
粮食作物种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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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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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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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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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面积核实确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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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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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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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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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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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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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加面积核实确认人员至少3人,包含乡镇和村两级人员。
2.种植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签字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附件3
三元区xx乡(镇)xx村复垦复耕种粮补助资金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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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
地块位置 |
主体(种植户)名称 |
身份证号(信用代码) |
社保卡号(账号) |
种植作物 |
面积(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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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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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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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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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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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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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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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项目推进小组
组 长:张晓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朝阳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管其宽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陈礼鹏 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吴德域 区农技推广中心副高;
魏 华 区农业机械站站长;
郭俊伟 区植保植检站负责人;
谢晓娟 区种子站站长;
阳庆盛 区土肥站站长;
各乡镇农技推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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