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元农规〔2025〕1号

各乡镇(街道):

为抓好我区粮食安全工作,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效遏制耕地抛荒和“非粮化”,我局制定了《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6日

 

 

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实施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面积2000亩以上,示范推广山垅田粮食配套栽培技术,促进粮食生产增产增收,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典型经验,为全面实施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提供模式借鉴。

二、实施内容

1、打造一批山垅田高产示范片。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带动强、辐射面积广的抛荒山垅田,因地制宜建设以水稻为主、兼顾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绿色高产示范片,加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和粮食绿色高效栽培模式的集成示范推广,实现粮食生产绿色提质增效。

2、集成先进实用技术。应用高产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广小型农业机械,提升山垅田耕作效率,推广山垅田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技术,提升土壤有机质,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水稻上推广抗旱品种及配套节水栽培措施,推广精量机械穴直播、无人机直播、集中育秧、机械育插秧,合理密植、机收减损技术。在薯类上主推优质品种、脱毒种薯(苗),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轻简化栽培;在玉米上示范高产、优质、抗病、抗倒品种,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做好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控。在大豆上,重点发展间作套种模式推广配套高产高效栽培技术。

3、强化主体培育扶持近3年复垦种粮面积10亩及以上的生产主体,规范土地流转,推动山垅田规模连片开发种粮;开展集约工厂化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支持水稻推广集中育秧、机插秧、代耕代种等,促进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全产业链发展增效。

、资金补助

资金主要采取直接补助方式,用于实施撂荒山垅田复垦复耕和规模种粮补助,以及开展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宣传推介、项目检查核实、标牌树立等方面支出,其中用于经营主体生产补助的资金不低于160万元。

1、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向种植地块所在的村报送《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面积核实补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由乡镇(街道)组织各村至少3人(含镇村两级人员)采用GPS、无人机测绘、实地丈量等方式确认,填报面积核实确认表(附件2),并将补助资金(附件3)在村级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将补助类型、补助面积、补助金额汇总并及时行文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上报①面积核实确认表;②面积确认佐证材料(gps测量图等);③复垦前后照片材料;④村级公示照片;⑤种植户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经营主体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意见,及时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按不低于申报数量2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

3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根据上级下达补助资金总额和乡镇(街道)汇总上报的补助面积进行测算,申报总金额不超过上级下达补助金额的,复垦后种植水稻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亩补助800元,种植甘薯、玉米、大豆、马铃薯等旱粮的给予每亩补助500元;申报总金额超过上级下达补助金额的,按比例缩减后进行补助。申请本项目资金的主体,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撂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

4、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结果,拟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各主体。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区山垅田复耕复垦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区成立项目推进小组(附件4),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示范片区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各自片区的具体实施。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完成山垅田复耕复垦示范项目的建设目标任务。

2、规范资金管理。要加强属地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补助给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主体的资金,要在项目实施地点所在村(组)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建设、验收(核实)、资金拨付等相关材料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备查。

3、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印发政策明白纸、发布网络信息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宣传推介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的好经验好做法。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三元区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申报表

2、三元区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面积核实验收表

3、三元区复垦复耕种粮补助资金公示表

4、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项目推进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1

三元区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资金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种植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复耕复种粮食作物种类、地块位置

 

种植时间

 

申报时间

 

种植面积(亩)

复垦种植水稻     亩,种植旱粮     亩。

申报主体(人)承诺

本单位(人)郑重承诺,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可信。被发现属于虚报的,愿承担相应责任,当即退回所领取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当年补贴申报资格。

负责人/种植户(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村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村级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村主任(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乡镇分管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三元区抛荒地复耕种粮补助面积核实确认

 

时间

 

种植主体

 

种植地点

补助面积(亩)

粮食作物种类

备注

 

 

 

 

 

 

 

 

...

 

 

 

合计

 

 

 

种植主体(签字):

 

参加面积核实确认人员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签名

1

 

 

 

 

2

 

 

 

 

3

 

 

 

 

4

 

 

 

 

注:1.参加面积核实确认人员至少3人,包含乡镇和村两级人员。

2.种植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签字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附件3

三元区xx乡(镇)xx村复垦复耕种粮补助资金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地块位置

主体(种植户)名称

身份证号(信用代码)

社保卡号(账号)

种植作物

面积(亩)

补助标准(元/亩)

补助金额(元)

1

 

 

 

 

 

 

 

 

 

2

 

 

 

 

 

 

 

 

 

3

 

 

 

 

 

 

 

 

 

4

 

 

 

 

 

 

 

 

 

5

 

 

 

 

 

 

 

 

 

合计

 

 

 

 

 

 

 

 

 

 

 

附件 4

 

三元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项目推进小组

 

 

组  长:张晓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朝阳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管其宽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陈礼鹏  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吴德域  区农技推广中心副高;

魏  华  区农业机械站站长;

郭俊伟  区植保植检站负责人;

谢晓娟  区种子站站长;

阳庆盛  区土肥站站长;

各乡镇农技推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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