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210700-2014-00155
  • 备注/文号:元民[2014]63号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1-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元区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三元区民政局 时间:2014-11-24 10:15

    201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增强工作透明度为重点,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权力运行的情况。我局合理清理、调整民政范围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民政行政审批目录及办理程序,逐步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完善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流程,将公开透明原则融入民政工作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继续对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财务支出、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信息加大公开力度。
    二、公共服务公开情况。公开民政重大惠民政策措施。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重点公开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社会工作、老龄工作等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便于公众尤其民政对象知晓情况。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工作投入与保障,健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归口答复机制。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充分发挥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本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
    五、财政资金使用公开情况。细化部门财务信息公开。围绕本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群众关心的信息,按照时限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举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发布招标投标信息,及时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与成交结果,推动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六、民政档案使用情况。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服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维护工作,满足公众快速、便捷地查阅、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
    七、制度建设情况。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制定了《三元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元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三元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制度》等,同时建立本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及公开目录,公开了工作程序,并指定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办理地点,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完善了各科室所提供的一般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须经领导集体研究后发布;群众提出的申请公开事项,由办公室统一提交局领导审阅后,由各职能科室负责提供公开材料,办公室予以公开,有效地保障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至11月份,共发布各类信息19条,涉及社会保障、社会公益事业、救济情况等其他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八、基础建设情况。抓好基础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交流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了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学习和工作对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加强工作对接,吸收先进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相关条例和规定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度我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十、2015年断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针对上述问题,2015年我局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利用网站公开信息力度,进一步优化和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加强资源整合,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和系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鼓励和引导承担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部门、事业单位,坚持把公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推动各相关业务领域信息公开。
    (三)推进社会组织公益信息公开。探索建立行业协会信息公开制度。整合社会组织综合性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及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四)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元区民政局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