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三元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msy.gov.cn/)三元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三元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8-8093592,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印山10号,邮编:365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以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对公众关注的行政审批事项、便民信息、群众关心的相关政策等信息进行归类,做到主动、定期、及时、全面、全过程公开,推进了政府信息在林业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以依法行政为手段,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政务公开为载体,着力提升林业行政机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能力水平,以实在的措施,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增强群众满意度和信任感。实现了信息公开透明,提高了公众的信息知晓率,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档案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了保密审查的落实力度,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林业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2.为进一步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注重强化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内容紧跟形势,通过集体学习、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积极配合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网站安全保障工作,我局未开设公众号,主要通过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美篇平台及时发布林业改革、生态产业化、林长制、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林业科技等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林业发展情况及林业政策,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悉权、监督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多次组织保密工作学习,宣传保密工作的意义。同时严格落实网站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
(五)监督保障
积极做好监督检查,一是严格做到日常监管,将网站内容保障和管理人员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重点突出、表述严谨准确,进一步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将职责内的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增强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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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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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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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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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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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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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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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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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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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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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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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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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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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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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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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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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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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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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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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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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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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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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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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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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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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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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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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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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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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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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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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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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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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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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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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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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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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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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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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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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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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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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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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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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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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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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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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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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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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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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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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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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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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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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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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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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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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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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部分业务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掌握不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林业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组织林业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加深业务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制度,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加强林业重点工作公开力度和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强化总结提升。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将林业新业态和林业新理念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使得社会公众能获取有效、及时、丰富的林业信息,关注、关心、支持林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明市三元区林业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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