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1104-2600-2012-00001
 - 备注/文号:梅教综〔2011〕43号
 - 发布机构:梅列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1-10
 
梅列区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梅列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梅列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598-8242842。
现将我局自2011年1月起至12月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依据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机关转变职能和本单位的工作,我局在规范管理、巩固和深化成效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的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截至2011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负责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事宜。年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梳理了包括法规文件类、概况信息类、规划计划类、监督检查类、廉政勤政类、民生重点类、社会公益类、依法行政类、应急管理类、政府采购类、组织人事类及其他共12大类23条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加入政府信息公开专网,初步建立了一系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单位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府信息作为打造阳光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将教育信息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在去年网络改造、网页改版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对网站部分栏目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需要。在高度重视网络载体建设的同时,本单位还坚持长期与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联系,及时将相关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布。通过各种手段及时将工作动态与相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在信息发布机制上,本单位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教育工作动态信息由相关处室信息员及时提供,经处室负责人进行初审,送分管领导审签。通过层层把关,既实现了信息及时公开,又满足了信息保密需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6次,其中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1415次,咨询电话接听152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一名,无额外工资性支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1年用于网站改造与网页改版等的开支约1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单位全年无一起申请行政复议、申诉案件,相关费用支出额为零。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咨询、申请信息公开等手续均为免费,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为零。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工作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推动了全区行政效能的提升和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5月起,办公室会同监察室、人事股,利用一周的时间,对教育系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进行了检查,通过听汇报、查看材料等形式,进一步促进了各部门对“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有效落实。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量有待于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为此,下阶段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把教育信息门户网站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阵地来抓,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网站配套设施,为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深化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制度,保证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附表:梅列区教育局2011年信息公开情况表
梅列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梅列区教育局2011年信息公开情况表
|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  | 
 历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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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3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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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3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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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政府公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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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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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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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传真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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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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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网上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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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信函申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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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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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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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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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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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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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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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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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申诉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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