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教育局 时间:2024-01-02 10:16

  2023年度三元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三元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由三元区教育局办公室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msy.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三元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元区东安新村72幢,三元区教育局,邮编:365000,联系电话:0598-8305877,传真:0598-82428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元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加大义务教育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稳妥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有效促进全区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完善组织领导架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谢映华作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并明确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坚定不移地执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按照《条例》的公开重点,全面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内容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进行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强化信息审查力度。强化对《条例》的学习,要求各股室和各学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科学分析工作任务和信息需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注度高、信息需求量大的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各学校根据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政务网站、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智能化建设,适时公开重要工作事项,并及时更新公开栏的内容,及时向群众宣传政策、公布服务相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3年,通过“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396条。其中: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34条,在“三元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362条。所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符合规定,确实提升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三元区教育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D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面强化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更细化,更新速度需要进一步加快;三是需要优化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改进措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省、市、区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信息公开的办理流程,创新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三元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