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交通局 时间:2024-01-09 09: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明市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6号三元区机关大院5楼,邮编:365001,电话:0598—8335630)。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三元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法定主动公开情况 

  三明市三元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一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力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主动公开政务,让政务透明服务贯穿全过程。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在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3年三元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三元区交通运输局未收到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规范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牵头负责,确保内部协调有力。指定办公室承担此项工作,专人落实,做到应报尽报,全面准确。二是明确责任,规范发布。由各股室提供并报股室负责人审核,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完成后报至办公室发布,以此确保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有出处,经得起核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搭建沟通桥梁倾听民意,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常态化运行,我局以“三元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为主,全面公开政务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高效准确的宗旨发布行政运行情况,如有存在问题及时改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新增的栏目更新不够迅速;二是科室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和完善。一要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确保各股室提供的信息准确性,护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二要持续提高新增栏目的适应性,第一时间发布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稳定的重大政策,迅速发挥栏目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涵〔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